1樓:七臺河李陽平
勞動合同到期而終止,需要用人單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因此中止就業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枯遲信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沒輪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旦纖。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孫總有隻傻狗
是的,如果您的勞動合同到期了,您不需要通過工廠開具的離職證明。勞動合同到期,意味著您和工廠核早之間的勞動關係已經結束,您不需要再繼續工作。您可以向工廠索取您的離職證明,以便在將來需要證明您已經離開工廠的時候使用。
如果您沒有得拿滑到工廠的離職證明,您可以聯改敏雀系工廠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當地勞動監察部門,以獲取您的離職證明。
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
3樓:趙軍
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1、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瞎拆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鎮神晌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2、第八十九條御鋒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勞動部門處理拖欠工資的流程如下:
1、和單位協商一致,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2、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3、申請勞動仲裁,經過裁決之後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4、裁決後單位拒不支付可申請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滾世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森備隱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相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此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如何續訂?
1 勞動合同的待遇應該是全部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於 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等等 每個公司叫法不一樣,但不管叫什麼,都應該是組成你工資的全部事項 比如你現在工資3000多,續簽合同時應註明3000多的組成分別有哪些,不能只寫一部分!2 法律有規定,續簽合同時不得低於原合同待遇,就是避免有公司鑽空...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胡律師對勞動合同法怎麼不熟悉?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或者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 如降職降薪 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到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月之內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後一個月之內再續簽?
一般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用人單位在一個月之內續簽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