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高管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樓:王煥坤
那麼公司高管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麼問題呢?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
對於高階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不同於一般的勞動者,他主要是由《租襪公司法》等法律專門規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規定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階管理人員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規定明確,以便和普通員工的勞動合同區別開來。
2)加班費問題。
對於高弊凳激級管理人員來說,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的。在實務中,經常會有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離職以後,向公司要求給付加班費的問題,但在司法實務中,高階管理人員有加班費一般得不到支援。
3)保密條款。
由於高階管理人員會接觸到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所以為了防止高階管理人員將商業秘密洩露給他人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勞動合同中的保密條款一般是進行原則性規定,最好能單獨簽訂相應的保密協議。並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用工時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粗清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公司高管勞動合同怎樣簽訂?
2樓:陳友聯
企業與高管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可以和高管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梁殲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察答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是多久?
想簽訂多久期限的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相應的試用期時間,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可以依法約定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可以敗渣慧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高階管理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3樓:張龍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階管理人員的;
2.加班費問題,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
3.保密條款,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
一、是否必須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由雙方協商確定,不是必須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二、競業協議與保密協議有什麼區別。
保密協議是約定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負保密義務的合同條款。違反約定保密義務的行為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依法或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的保密期內,洩露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行為。競業限制是指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負有競業限制義務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違反約定競業限制的行為:是指勞動者在依法或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內,且用人單位依約定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就業超出競業限制範圍的行為。注意:
競業限制只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約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寫什麼,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裡必須有的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非標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第二,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合同是有時限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同時勞動合同也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
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只有我一方的簽名公司沒簽!而且裡面有些地方都是空白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並且未給勞動者一份,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填完勞動合同後給勞動者一份。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的,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
勞動合同問題,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啊?
只有證據 勞動合同 證明每月工資5千元,私下的缺乏證據支援 一旦發生矛盾 糾紛,沒有寫在合同裡,很難得到支援 證明勞動關係的是勞動合同,不是私下的承諾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 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 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