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問題,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啊?

2022-07-06 15:27:23 字數 5200 閱讀 7664

1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證據(勞動合同)證明每月工資5千元,私下的缺乏證據支援

一旦發生矛盾、糾紛,沒有寫在合同裡,很難得到支援

證明勞動關係的是勞動合同,不是私下的承諾

2樓: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

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8、不要籤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籤。

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3樓:華春霞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您的專屬問答律師,很⾼興為您服務。

提問您好

我在單位籤的勞動合同,工資一欄是這麼寫的「月工資為9500元(包含績效、獎金)」發工資的時候被扣除1170元。說是扣除的是績效。這樣做公司是否合法

回答那這個的話您這個月績效沒達到標準嗎

提問不清楚,公司領導也不說為什麼扣除

回答這個的話當時簽訂勞動合同有無說明基本工資是多少呢

提問沒有說明基本工資

回答績效工資屬於獎金的一種,用人單位需要根據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對勞動法發放績效工資。如果沒有考核制度,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剋扣勞動者的績效工資。否則屬於用人單位剋扣工資。

你們用人單位有無具體的考核制度呢,這個還是建議問一下領導的

如果協商不成的話,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提問就是說公司這麼做是不合法的嗎?

回答這個要看是否有具體的考核標準

如果沒的話,那就是非法剋扣工資的哦

提問好的謝謝您

回答不客氣的哦。這邊的諮詢就到此結束啦,如果您這邊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點選我的頭像進行關注,以便日後進行定向諮詢哦,希望您的問題可以早日得到順利的解決哦!

提問好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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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什麼證據?不同的證據的法律效力不同。有的高於合同,有的低於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啊?

5樓:解答師木木

回答你好,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1點:勞動合同必須在員工入職後1個月內簽訂。

第2點:勞動合同必須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員工)雙方的相關資訊。

公司資訊包含:公司全稱、註冊/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

個人資訊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聯絡**。

第3點:勞動合同必須寫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試用期的話,試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內的。

第4點:勞動合同或合同附件寫明入職後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有些公司的工作內容是另附《崗位說明書》的形式,此說明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5點:勞動合同或合同附件寫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會以公司規章制度的形式寫明,同樣也是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規衝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

第6點: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勞動報酬有些公司會直接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有些公司會以錄取通知書的方式進行補充,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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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華律網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

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8、不要籤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籤。

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7樓:童哥哥嗯

注意事項如下:

一、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必須要有雙方當事人,合同為一式兩份。

二、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三、合同應該在試用期之前簽訂,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在試用期階段勞動者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

四、要明確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

五、關於社會保險

六、要明確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七、關於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八、提防「押金」、「風險金」。

九、保管好自己的證件,企業可以留有勞動者證件的影印件,而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8樓:理想闌珊

如果是簽訂的勞動局制定的指導版本的話,則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如果是單位自己擬定的版本,也不用太擔心,如果條款違法的話,以後發生了糾紛,也是無效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包括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時間、勞動條件等具體來電諮詢。

10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的期限

2、合同約定的崗位和工作地點

3、薪酬標準及支付方式

4、違約的責任和解除合同的條款(企業,如有的話)5、合同其他約定的內容(補充)

當然,常規的合同簽約的主體、身份證件等我這兒就不談了。

11樓:王小呆哈哈哈

勞動者為保護自身利益,應積極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關係到自身利益的事項如工資標準、保險福利、勞動條件等。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瞭解。如管理制度、企業文化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在六度伯樂網那邊看到過.

12樓:喵滾兒

明確約定關係到自身利益的比如工資標準啊,保險福利,勞動條件等。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還要對用人單位有所瞭解,像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等。多看一些職場方面的文章吧,會對你有所幫助,像六度伯樂網就很不錯。

13樓:北京李永軍律師

自己的權利和對方的義務

14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如下方面: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注意全面。

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2)最好籤訂書面合同,並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3)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

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總之,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參看別人的合同,避免籤「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很多,這個得看你們具體的工作崗位定了。

勞動合同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原公司簽訂無固定期合同,到新公司後可以按以前合同繼續履行,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你現在已經重新簽訂5年固定期合同,就應該按新合同履行。

固定期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合同期限,無固定期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無固定期合同對勞動者有利。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7樓:職

普及一下,正常的勞動合同,你要看幾個關鍵點:

1.三年合同以下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2.崗位工資是按合同來還是單獨籤,有些考慮社保的會做陰陽合同。

3.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合同是否備案,不經人社局備案都是無效的。 來自職q使用者:魏正每個人都通過面試階段,只有提現他個人一面能力,而且要在工作上提現更多付出。 來自職q使用者:劉先生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8樓:聊慶赫連含煙

是可以的`..既然簽定了合同`.合同雙方就需要履行合同規定`.按合同中的規定來做`.

勞動合同中的問題? 5

1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規定違法,屬於無效條款。社保屬於強制性規定,不能以工資形式發放。公積金沒有強制規定。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寫什麼,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裡必須有的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非標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第二,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報酬,社會保險等。勞動合同是有時限的,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同時勞動合同也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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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只有我一方的簽名公司沒簽!而且裡面有些地方都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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