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勞動合同問題,問一個的勞動合同問題

2022-10-16 02:11:45 字數 818 閱讀 3353

1樓:匿名使用者

1、籤這個承諾書對你沒有什麼影響,不會影響你將來向單位主張權利。《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也就是說,加入你提出放棄勞動合同的申請,單位就不能繼續用你了,如果用你,單位就要承擔不籤合同的後果。

2、你已經很難向單位主張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了。現在法院(有的地方高院以會議紀要形式下發)一般認為,雙倍工資的另一倍工資不是勞動法所說的工資,而是一種懲罰性的賠償,適用1年的時效,從你勞動關係滿1年的次日開始計算,到你勞動關係滿2年後,就超出了仲裁時效。加入你向單位主張另一倍工資,單位會以時效抗辯的。

3、單位讓你籤的這個承諾書從程式到內容都是違法的,所以是無效的。

2樓:南方勞動網

這個承諾書已經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無效,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吧。

3樓:獨自等待阿斯

籤這個的意思就是說不籤合同是你的責任和公司無關,你就不可以以公司不籤合同為由要求雙倍工資了。

4樓:化學天才

這個承諾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以是無效的。至於五險一金,我國法律並未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辦理五險一金,所以公司的行為不違法。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承諾書明顯違法的

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就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而且你在公司的第一年的工資可以按23個月的工資來算的

繼續問勞動法問題,繼續問一個勞動法問題

針對你的問題答覆如下 1 期間每個月從工資里扣出150元到合同期的最後一天才把扣除的錢返還!中間不允許辭職。工廠無權扣押你任何工資,工資應當當月足額發放。更不存在不能辭職的問題。2 如果我在做的期間自動離職的話會不會違法而去坐牢?公司扣出150元到合同期限最後返還的做法是否合理?離職更不會涉及到犯罪...

勞動合同什麼情況下就算無效合同?勞動糾紛問題

1 你應該找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一份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企業與勞動者各執一份,否則,勞動監察部門將予以處罰 2 找可採信的證據證明你是企業員工,可執工作牌到仲裁諮詢一下,如果可採信,就可以依法要求企業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同樣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問合同的問題,問一個合同的問題

合同法 第114條第2款又規定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即一般高於實際損失則無權請求減少,這一方面是為了免除當事人舉證的繁瑣,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許違約金在一定程度上大於損失,顯然大於部分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性。房租是每月2千元,違約金寫6千元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