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定要用工備案嗎,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2022-02-05 01:39:06 字數 5495 閱讀 3208

1樓:

不是,備案不是法定流程。

2樓:匿名使用者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需要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每年都要為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3樓:亮爺說娛樂

不用。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登出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登出手續。

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資訊應當包括: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備案資訊。

4樓:用q戶名

不是,新入職的員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為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5樓:法

單位辦理社保是按員工工資總和作為繳納基數的,所以的新入職的員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備案

6樓:小揚說歷史

勞動合同需要備案,去海淀區勞動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辦理程式:

一。準備材料。

1、《勞動用工備案綜合表》。

2、企業組織機構**證、法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3、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中約定採用「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另需攜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的實行特殊工時的手續。

二。申請。各類用人單位憑上述相關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資訊申報。

三。稽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用人單位提報的用人單位資訊,開通單位使用者,分配使用者名稱及初始密碼,核對材料。

四。用人單位進入「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勞動用工資訊的錄入,並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對通過,勞動合同備案程式完成。

7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局仍然要求勞動合同備案也是可以理解的。

2、勞動合同的備案實行屬地管理,即對你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的勞動局,與你單位營業執照的發證機關為同一地區同一級別。

如果你單位的營業執照是市級工商局頒發的,由市級勞動局對勞動合同備案;如果你單位的營業執照是區級工商局頒發的,由區級勞動局對勞動合同備案。

3、勞動合同的備案只需提交簽訂好的勞動合同和勞動者的身份證影印件即可。至於費用,一人5元左右。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

不過,有的地方勞動局仍然要求勞動合同備案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勞動合同的備案實行屬地管理,即對你單位勞動合同備案的勞動局,與你單位營業執照的發證機關為同一地區同一級別。

如果你單位的營業執照是市級工商局頒發的,由市級勞動局對勞動合同備案;如果你單位的營業執照是區級工商局頒發的,由區級勞動局對勞動合同備案。

三、勞動合同的備案只需提交簽訂好的勞動合同和勞動者的身份證影印件即可。至於費用,一人5元左右。

建議撥打勞動保障**12333諮詢,更加符合當地實際。

9樓:法律人趙哥

員工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去就業服務機構備案,合同還有效嗎?

10樓:蓋濰駒問兒

企業員工勞動合同可以不去勞動局備案;但公司需要給在職員工依法繳納社保的,應根據當地勞動局的規定執行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1樓:閒日看水

備案不是必須的。只要保證單位簽訂的合同文字是合法的,如需勞動局幫助把關,可去備案,到海淀區勞動局。

12樓:張

是的,到勞動局問程式,好像交點錢

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嗎?

13樓:醉意撩人殤

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式。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4樓:青春所剩無

按照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簽訂到勞動部門備案不是必備手續 只要甲乙雙方認可合同內同合法雙方簽字後勞動合同就已經生效。

到勞動部門備案現在稱之為稽核,因為合同只不過是第一步。勞動部門稽核後拿著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稽核只不過是減少程式、簡化手續、減少各類勞動爭議的一種方法。

另外,勞動合同可以不備案,但是現在國家推行用工備案制度。用工備案表必須要到勞動部門稽核、備案。(河北是這樣,不知道其他省份有沒有開展用工備案制度)

15樓:孫法官說法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不需要到勞動局備案。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6樓:邛旭

看你從哪個角度說了。如果你為其繳納保險的話是必須要備案的,因為社保局會要那些材料。別的就無所謂了。

17樓:勞動法山東

簽訂勞動合同不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就是可去可不去備案,但是備案是要有費用的。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企業蓋章、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當然,摁手印可以,但不是必須。

繳納社保時,必須要有勞動局提供各式的勞動合同書,那是社保要求的檔案。

18樓:法幫網法律諮詢

不一定的。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9樓:

不一定哦,勞動合同只要雙方簽字即生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你們簽字蓋章時合同就已經生效了,無需備案,備案並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只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

21樓:

看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第一條是看它的具體條款應與現行法律相一致,如果違法就屬無效;第二條是看它的簽訂是否體現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如果體現了這一原則,沒有協迫的情況,就屬正常。

總之,從法律角度講,並不要求籤訂勞動合同必須辦理備案手續,合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關注和把握才是重要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簽訂以後,一份應該交勞動者本人,另一份由單位存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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