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方有是否合法有效,勞動合同有部分不合法,合同是否還有效!請用法律知識解答!謝謝!

2022-01-20 03:27:55 字數 3949 閱讀 2994

1樓:

當時簽了合同,只有他一方有合同書,而我本人沒有。

2樓:弭光奚幼荷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規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面臨嚴重的法律風險。單位不跟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後果有以下幾點:

1、支付雙倍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導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企業因此被迫與勞動者成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自身的利益將造成重大的影響。

3、用人單位的自身利益無法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不僅僅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也同時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合法利益。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有效的管理,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保障企業的成長與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有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只能通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保護自身利益,如對於涉及到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只能通過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其進行約束。再如對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約定服務期或者簽訂專項的培訓協議,才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勞動者提前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違法的條款法律中認定無效

勞動合同有部分不合法,合同是否還有效!請用法律知識解答!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部分有效。 勞動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附合同法相關條款: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動合同只有一方有合同書上簽字這合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就有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合同必須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勞動者、勞動個一份;二、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提供一份同樣經過公司和你分別蓋章、簽字的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的.你沒簽字叼它幹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至少兩份,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標準是三份: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還有勞動保障局各一份。

勞動合同是否有效,應該怎麼認定

9樓:爵爺的網路

勞動法第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據此,訂立勞動合同時應遵循的原則可歸納為二條,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和不得違法原則,所謖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是指:

第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地位是平等的,雙方不存在主從關係或依附關係;

第二,訂立勞動合同是完全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

第三,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允許一方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另一方,雙方可以自由表達自己意願,通過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所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具體說,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一) 主體合法。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用人單位一方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能夠獨立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經濟組織。勞動者一方必須是具有勞動行為能力、達到法定勞動年齡(年滿十六週歲)的公民。

(二) 內容合法。勞動合同的規定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紀律、終止條件、建約責任等均不得違反國家制定的強制性勞動標準(如最高工時限制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等)。

(三) 形式合法。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因此,從法律規定上說,有效的勞動合同應當是書面形式的。 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必須符合上述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不符合上述原則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法律上稱之為「無效勞動合同」。《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於問題 的意見》第二十七條規定:「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閱讀: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只有一份,員工一方簽字有效嗎

10樓:泰來樂園

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簽訂的合同,須要企業蓋公章、員工簽字方為有效合同

11樓:開飛機的l舒克

需要勞動者簽字,單位該公章才有效。

12樓:張春傑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就是公司裡面讓籤的入職表,說是簡易勞動合同只有一份合理嘛?

回答不合理,勞動合同應當一式兩份

或者一式三份,一份在勞動局備案

提問那向公司索要在職的雙倍工資可以嘛?

回答不可以,不合理並不等於沒有籤勞動合同,因此不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是說,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籤的,從第二個月內到一年,付雙倍工資,比如,1月建立勞動關係,要求籤訂合同而不籤的,2月起付雙倍,到12月。之後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處理。

提問沒有簽過其他勞動合同,然後公司說那個入職表就是簡易勞動合同,然後只有一份入職表,

3個月沒有給籤給勞動合同

回答入職表上有什麼內容呢

提問就是我的個人資訊然後說離職那些什麼的規定,但當時籤的時候並沒有告知是簡易勞動合同

回答那這個也就相當於是勞動合同了,因此您不能要求兩倍工資賠償,因為這個入職表也已經比較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了,是可以視為勞動合同的

提問但是隻要一份,也沒有告知那是簡易勞動合同

回答入職表如果具備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並且能夠確認勞動者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以及義務的,額可以視為勞動合同;如果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的,則不能視為勞動合同。

這個只看內容,不需要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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