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鑑定肺癌無勞動能力公司要解除合同該怎麼辦

2025-05-07 12:45:04 字數 2201 閱讀 5940

1樓:可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缺悔困根據《勞動合同法》前告第四十七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具體法律條款標準如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伏念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埃可茄輪碰病毒屬於顫談微小病毒科腸道病毒屬的乙個亞類,形態結構和理化特性與脊髓灰質炎和柯薩奇桐扮病毒相似。因為1和8型抗原性相同,10型已歸入呼腸孤病毒,28型已歸入鼻病毒。

跟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工作了4年,現在查出患有肺癌,公司能不能以此為藉口解除合同,能夠該怎麼處理,

3樓:

1、 應該請病假,單位應該支付病假工資。在法定的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在法定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是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金後,解除合同的,但要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企業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接受**休息,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如果職工因為工傷接受**,則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等工傷保險待遇。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的,其醫療期的長短應當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以及本人在本單位工作年限這兩個標準,給予最短三個月,最長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具體計算標準如下: 1、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並且在現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為五年以下的,醫療期位為三個月; 2、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並且在現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為五年以上的,醫療期為六個月; 3、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並且在現用人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4、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並且在現用人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5、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並且在現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6、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並且在現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 7、職工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並且在現用人單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職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從職工第一次參加工作開始計算,職工有多個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應當累計。職工在現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從職工開始到現在的用人單位參加工作計算,如果多次和現在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當累計。

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在評級時有什麼區別

確定的時間不同。傷殘鑑定在傷情發生後即應進行,而勞動能力鑑定則應在 終結後進行,這是因為兩者的評價基礎不一樣。.目的不同。勞動能力鑑定主要在於評判 終結後的傷殘程度,即對受害人工作 生活 社交能力的影響程度,而傷殘鑑定在於確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大方向是差不多的,都是對勞動能力的缺失進行鑑定,區別是...

您好,勞動能力鑑定申請需要那些材料

工傷職工完成工傷認定後的首次勞動能力鑑定提交的資料 a 鑑定申請表 市鑑定委員會制定的統一格式,可以在網上 也可以到鑑定委員會領取 b工傷認定書c病歷或者診斷資料,包括各種檢查報告d被鑑定人和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e被鑑定人 工傷職工無工傷認定書的首次勞動能力鑑定提交的資料 a鑑定申請書 同上 b被鑑定...

個人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可以被其他公司查到麼?會不會影

1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2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