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行家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沒有具體時限要求,但在實際操作中越早鑑定對被鑑定人越有利,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數姿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握橋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段畢猛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2樓:網友
最好是出院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因為法律規定:傷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後,就不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轉為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握猛留薪期老殲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侍皮衝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3樓:彭宗輝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鑑定後怎樣賠償。
1、工傷報告程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式;
3、工傷鑑定程式。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讓悔激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
4、協商賠償程式。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前運工傷保險待遇坦襪;
5、勞動仲裁程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式;
6、法院審理程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式。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式。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式。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4樓:季金鳳
法律分析:勞動能力鑑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必要時可延長30日。
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工傷認定: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坦正碧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讓舉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清笑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5樓:彭宗輝
勞動能力鑑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必要時可延長30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祥逗,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謹老賣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含派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6樓:賈寶驊
工傷鑑定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餘高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豎模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碼隱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時間限制嗎
7樓:順當又明慧丶瑰寶
勞動能力鑑定是存在時間限制的,需要滿足最低的醫療期才能進行鑑定。
申請工傷鑑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
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
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伍派此,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臟器挫傷保守**,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腔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羨巖重軟組織挫傷);
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
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
年:脊柱骨折並脊髓損傷。
已作工傷認定至勞動能力鑑定是否有時效限定?
工傷認定的時間是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日,向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在日內未提起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廳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工傷鑑定在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
如果不服從市級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如何向省級人社廳申請?費用多少
你有權請求再次鑑定,理由 一 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程式 1 勞動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 勞動法規及鑑定意見作出鑑定結論。2 用人單位或被鑑定人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 對複查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複查鑑定的最終結論由省勞動鑑...
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在評級時有什麼區別
確定的時間不同。傷殘鑑定在傷情發生後即應進行,而勞動能力鑑定則應在 終結後進行,這是因為兩者的評價基礎不一樣。.目的不同。勞動能力鑑定主要在於評判 終結後的傷殘程度,即對受害人工作 生活 社交能力的影響程度,而傷殘鑑定在於確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大方向是差不多的,都是對勞動能力的缺失進行鑑定,區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