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以後續簽有效麼

2025-03-04 00:35:16 字數 4101 閱讀 1429

1樓:張珂

有效。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工作需要續簽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規定要求,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法律分析一般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用人單位在乙個月之內續簽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合同到山圓戚期續簽的,無需提前通知。到期後乙個月內續簽都是可以的。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其實在勞動合同將要到期的時候就應該及時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這樣才不影響腔絕雙方的正常工作,而在勞動合同到期乙個月後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有存在違約行為的,那麼另一方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逗陵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鹿鍋小奶包

您好,有效,不過儘量在合同到期後乙個月內跟員工續簽哪扒禪合同,乙個月後未續簽雙方仍保持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需支付雙倍李塵工資,如果超過一年未續簽,但是雙方還沒解除勞動合同,則視為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此橘動合同法規定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益而無害,也希望我能幫到您。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應該續簽嗎

3樓:吳莉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是否應該續簽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願。勞動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一、訂立勞動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一)平等自願原則平等指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權選擇對方並就合同內容表達各自獨立的意志。自願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由表達各自意志,主張自己的權益和志願,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接受其意志。

凡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對方,均不符合自願原則。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講,平等是自願的基礎和條件,自願是平等的表現,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願原則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基礎和基本條件。

二)協商一致原則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卜春野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對勞動合同的內容、期限等條款進行充分協商,達到雙方對勞動權利、義務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協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三)合法原則合法原則森禪指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不能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是勞動合同得以有效並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

二、社工和誰籤勞動合同。

社工需要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的,凡是勞動者都需要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雙方權益的一種保障。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型喊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到期後要續簽嗎

4樓:劉偉長

勞動合同到期了要不要續簽,由勞動者和單位協商。

如果不續簽,是否有補償要根據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態冊,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不續簽勞動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的,可以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帆返巨集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須要做到:

第。一、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到期,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向勞動者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載明終止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世沒理相應的檔案、社保關係轉移手續;

第。四、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要續簽嗎

5樓:恆一法務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徵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同時對勞動者的原勞動合同綜合分析進行續簽的勞動條件。雙方不續簽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亮梁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孝凳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巧鍵旅同的。

勞動合同到期以後應續簽嗎

6樓:仙靜曼

勞動 合同到期 以後是否應該續簽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意願。勞動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訂立 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 、規章的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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