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未鑑定勞動合同工傷後離職公司應給補償嗎

2025-03-01 11:55:24 字數 2818 閱讀 3450

1樓:網友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1)發生工傷的,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若受傷嚴重構成傷殘的,可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罩歷旅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爛培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物凳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還沒鑑定辭職影響賠償嗎

2樓:陳林

法律分析:沒有影響。離職不影響工傷的正常賠償。而且有三個一次性賠償是要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才能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困正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汪橋悔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消虧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3樓:點行**

不能,只有工傷之後辭職,有相關賠償才是可以請求的。工傷傷殘的,可以請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中,前一補助金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後二項賠償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支付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段餘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嫌冊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握者滾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未鑑定辭職了以後再鑑定能要求賠償嗎

4樓:陳國勝

法律分析:員工應該先申請賠償,同時在賠償拿到手後辦理辭職手續。員工工傷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是無法進行計算賠償的,所以需要在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之後才可以計算賠償金額。

但是在工傷認定之後,員工辭職,並不影響工傷待遇的享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源螞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基裂舉人單位償還。搏碧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跟包工頭幹活,無勞動合同,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

建議先向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交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 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 四 考勤記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了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 首先蒐集下列證據證明雙方具有事實勞動關係,然後進行工傷認定,要求公司支付工傷待遇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 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

勞動合同工資和基本工資,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和基本工資的區別

1 工資單上的基本工資比勞動合同籤 訂的工資要低 這是可能會低,因為比如要扣稅 扣社保或公積金等,所以會低。2 勞動合同沒有註明工資是基本工資加上補貼為勞動合同所註明的工資,這樣我該怎麼辦?勞動合同沒有註明,可以去跟公司的人事諮詢是怎麼回事,也許是公司另有制度有規定。3 順便解釋下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