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包工頭幹活,無勞動合同,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

2021-06-11 09:54:26 字數 4144 閱讀 8390

1樓:商標註冊

建議先向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交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待等級評定完後,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2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按你所說,估計單位不會承認和你存在勞動關係,那就要注意在申請工傷認定之前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在包工頭手裡幹活受傷如何做工傷鑑定

3樓:李建成律師

蒐集僱傭關係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參考如下法條申請鑑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你父親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以僱傭關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5樓:律師

1.可以認定為工傷

2.工傷索賠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驟:1.申請認定工傷 →2.待工傷認定後,病情相對穩定了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3.以上步驟完成了既可以按照工傷待遇索賠

6樓:靳大希鴻禎

工人跟著包工頭在建築工地幹活,因為包工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根據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四條“建築施工、礦山

企業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之規定,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為用人單位,工人為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受勞動法的調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間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款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我是在工地給包工頭幹活受傷,沒有籤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嗎?

7樓:蠶她爸

工作時間受傷屬於工傷copy,建議你去勞動仲裁部門申報。

一、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8樓:大魔王甲

是可以的,只要有證據可以表明你倆之間這樣一種勞務關係即可。在工作期間受傷是算作工傷的。而且如果你是農村戶口,你還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免費的法律援助。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法規定,只要是在上班期間受傷都算工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算工傷,包工頭不同意工傷,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告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的,因為勞動法有規定,用工雙方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違者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現在你的情況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賠償,但工傷認定可能不行,或者很困難。

11樓:幸逢聖代

朋友,完全可以。雖然沒有簽訂文字形式的勞動合同,但已構成事實勞動合同。可申請工傷鑑定並向包工頭要求工傷補償。

12樓:沒明子

應該可以,畢竟是工作期間受的傷

13樓:

可以的。

一般在市民大廳或行政中心的勞動部門視窗有開這個一個視窗,其中有針對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農民工進行申請工傷認定的接待,各地的情況不一,所以建議你可以先到尋找到視窗諮詢下。

我是在工地給私人包工頭幹活受傷,沒有籤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嗎?

14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鑑定可以,但是沒社麼補償了,因為感覺公司也是沒交費的。工地是吧,一般甲方會讓乙方買保險的,基本上是強制的,未買的話自己承擔。讓包工頭找專案組辦。

15樓:常珹蘇浩瀚

不能認定工傷,但可以要求賠償。賠償要和老闆協商

16樓:匿名使用者

1.你好,屬於

工傷的,先申報工傷事故認定,根據傷殘鑑定等級結果和受傷者收入水平及個人等因素,才能確定具體賠償專案和金額,而後再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訟解決;必要時,委託律師處理。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工傷認定(既有事實勞動關係,為事實合同,工地所屬單位未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本就違法,勞動局可因此事予以處罰)。

你目前面臨的問題是證據收集困難,建議你找專業律師,不要怕花錢,勞動爭議的官司律師費並不是很高,而且你起訴對方可將律師費列入訴求裡面。(要相信專業人士,專業人員收集證據會比你有效得多)

民工位於包工頭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實施勞動關係。民工工傷鑑定前是不是必須要經過工傷認定

1 可以和包工頭協商申請司法鑑定評殘,按司法評殘標準進行賠償。2 如果協商不成你就必須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包工頭不具備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所以你應該找包工頭上面的公司,確立勞動關係以後再申請工傷認定。因為沒有工傷認定就不可以申請工傷評殘,沒有工傷評殘就沒有賠償標準。所以很難得到準確的賠償。可以先做傷殘鑑...

給沒有任何手續和勞動合同保險的私人包工頭幹活受傷是工傷嗎

建議先向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交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 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 四 考勤記錄...

農民工工地受重傷沒有籤勞動合同,屬於包工頭之類的,現在老闆不出醫療費,怎麼維權拿回醫療費和陪償

農民工工地受重傷,沒有籤勞動合同,屬於包工頭之類,現在老闆不出醫療費,要想維權拿回醫療費和賠償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請勞動監察大來主持公道。去找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讓老闆交醫療費和工資 民事糾紛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 這個就屬於工傷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