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換兇權
用人單位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那就不用負什麼責任。工傷職工的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都由工傷保險按規定的標準支付。
國家建立工傷保險的目地,一方面是保護職工,如果發生了工傷,由工傷**支付待遇,避免用人單位無力承擔賠償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是保護用人單位,避免出現受傷職工或家屬漫天要價,就賠償標準不能協商一致。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則必須按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支付工傷待遇,
2樓:網友
職工工傷,用人單位負責醫療工資菅養費,伙食費,傷殘賠償,照顧好病人等等。
3樓:東玄雅
工傷以後用人單位承擔醫療費用,護理費用,正常發工資,如果評殘,用人單位要發傷殘補貼。
4樓:網友爺爺歡迎你
如果經過醫院鑑定及社保稽核通過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負責該職工的醫療費用及誤工費,如需請人陪護費也該承擔。
5樓:會做咖啡的包子
應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營養費,並且要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傷期間薪資。
6樓:錫錫姥姥
工傷的話要走工傷保險。具體什麼責任還是要把事故調查清楚,以後。再來追責。
而且這個責任不是單位。是追究到具體責任人。單位給你報工傷保險而已,然後你享受工傷的一些優惠,待遇。
7樓:人生手術刀
購買的工傷保險的,醫療費用和相應賠償都是由工傷**支付,公司需要支付職工在醫療期間的工資。
8樓:梁美美的美
用人單位買了社保,送員工就醫,社保報銷醫療費,如果沒有購買社保,員工發生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全款支付。
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誰承擔責任
9樓:王成勉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條文的理解,用工單位,也就是實際工作的,發工資的單位,並沒有和本人建立勞動關係,但是猛讓,勞動者是在用工單位提供的場所工作,受到用工單位的安排和指示,那麼,用工單位就應當負有責任去提高安全的勞動條件。如果勞動者發生工傷,實際上用工單位就應該和用人單位一起,做為共同被告,兩個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的意思就是,無論哪一方,都有責任支付全部賠償,一方全額支付後,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滾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大知塌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工傷中用人單位承擔的責任
10樓:劉偉長
用人單位的工傷責任有要按時為職工全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的金額是本單位的職工工資的總金額乘上該單位的繳費的費率。用人單位在參保之後應該把參加的工傷保險具體情況在該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在職工發生事故工傷的時候,用人單位應該採取一定的措施使工傷職工獲得及時的救治。
一、工傷保險是怎麼算的。
計算工傷保險的方式: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總額=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單位繳費費率之積。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的其他資金構成。
二、繳納工傷保險需要伍巖哪些條件。
繳納工傷保險需要滿足的條件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腔扮御。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缺碼傷保險費。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需要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來確定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
三、工傷保險怎麼繳納。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工傷保險費繳費率按行業風險程度分為%三個檔次。繳費費率根據企業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定期進行調整。
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確定方式如下: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月平均總額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單位和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員工工傷單位承擔什麼責任
11樓:張玉凱
法律分析: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間因工傷生活不能自理的需要護理,由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陸亂拍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陪陸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早羨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末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
直接去單位鬧 堵門干擾其正常工作 最好鬧到市委去 因為理在你這邊 瞞報 工傷保險 爭議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 第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
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的應該如何處理
到社保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說明這家公司未給員工購買社保,社保包含養老 醫療 工傷和失業,是一體的,不可分割,公司行為違法,可以去社保局和勞動局去投訴補交。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工傷保險責任如何處理 現實問題抄 雷某為甲公司的員工,後襲甲公司分立,將一部分員工及業務並給了乙公司,雷某成為了被並給乙...
工傷,用人單位不賠,最後怎麼辦?
認定工傷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 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從工傷保險 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