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的應該如何處理

2021-03-03 21:37:17 字數 3372 閱讀 9243

1樓:匿名使用者

到社保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2樓:彭清君

說明這家公司未給員工購買社保,社保包含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是一體的,不可分割,公司行為違法,可以去社保局和勞動局去投訴補交。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工傷保險責任如何處理

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抄

雷某為甲公司的員工,後襲甲公司分立,將一部分員工及業務並給了乙公司,雷某成為了被並給乙公司的員工之一。某日,雷某在加班後回家,因天黑不慎發生交通事故,身體多處受傷。雷某認為自己屬於工傷的情形,然而乙公司負責人表示因公司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故員工無法得到工傷的相關補償,要麼請雷某找甲公司要補償。

那麼,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所以,乙公司應承擔被合併部門員工的工傷保險責任。

法條連結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4樓:智聯校園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回單位已經參加

答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1.實行承包經營的單位,工傷保險責任由誰承擔?

答: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這裡的勞動關係在可以通過承包經營合同及用人單位與職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來確定。

2.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工傷保險責任如何處理?

答:條例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因為我國《民法通則》第44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另外,《個人獨資企業法》都做了相關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按分立,合併,轉讓的時間判定你的單位的屬性。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時發生工傷怎麼辦

6樓:終極至尊

針對這個問題,《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職業病防治法》第53條規定:

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上述規定既是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法定義務的用人單位實施的一種懲罰性補償,又保證了工傷職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單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而受到損害。

7樓:郎俏斂天巧

未參加工傷保險就已經違規了.只可以補交工傷保險不能給你報銷費用

8樓:曹琛僧綺麗

你企業可去社保給受傷的員工辦理社保增加,社保增加以前的工傷保險不支付,社保增加以後的可支付。我之前也諮詢過這個事情,後來從某些渠道和官方人員瞭解是可以的。有問題可以隨時諮詢。

9樓:居澤洛谷槐

趕緊把保險都給員工上上吧,省的日後更麻煩

10樓:泉墨大凝綠

未參加的公司全出,參加的公司少出一些,有工傷認定才做傷殘鑑定,經官要罰款的未入保險還要補繳

11樓:吾琦谷念露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如何處理職工所在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

12樓:神炎皇宣哥

《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末參加,在此期間該單位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仍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對於這些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提交的材料、受理機構、受理條件以及認定的程式等都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由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如果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其應該享受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由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支付。 另外,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不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這些單位的職工或者童工認為是受到了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而其所在單位不認為其受到了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以及童工或其直系親屬要求賠償,單位拒不賠償的,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

經查證屬實的,勞動保障部門應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用人單位不買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該怎麼辦

13樓:小幸運陰天快樂

《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

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職業病防治法》第53條規定: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上述規定既是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法定義務的用人單位實施的一種懲罰性補償,又保證了工傷職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單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而受到損害。

14樓:楓林晚

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職工經過認定工傷之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待遇,但是費用全部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時發生工傷怎麼辦

針對這個問題,工傷保險條例 第6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職業病防治法 第53條規定 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末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

直接去單位鬧 堵門干擾其正常工作 最好鬧到市委去 因為理在你這邊 瞞報 工傷保險 爭議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 第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

哪些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參加並繳納的

必須參加的是五險一金 基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住房公積金 失業保險。拓展資料 依據 勞動法 第70條的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 立社會保險 使勞動者在年老 患病 工傷 失業 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 償。勞動者在退休 患病 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失業 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