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一般情況下主動辭職是不能要求經濟賠償的。你們單位給你們繳納社會保險嗎。
求助勞動合同知識,進來看下吧
2樓:物天華寶
公司停業也要給員工發工資,你這種情況需要勞動仲裁,但確實會拖很長時間,還是與老闆協商吧。一般要付給你三個月的工資,是你的基本工資的三倍,如果不給的,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安排職工待崗,未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資支付標準,但是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中南散人
直接到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進行維權。
4樓:戚潔雅
上勞動局申請仲裁或上法院告,贏面很大。
5樓:客家好男孩
你好,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對於您之前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您是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建議您收集好相關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請知道的大俠一定賜教,急急急!
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
既然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最多就是賠償乙個月工資了。
9樓:小鷹
沒有服務期或競業限制的話,不會直接「違約金」。
但是,因為你違反勞動合同法要求,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能舉證損失的,可以要求你進行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啦,以上說的是「單位有損失、能舉證」的情況下,如果沒損失的話,即使未提前30天,也不需要賠償。雖然法律規定上對你有利,但是我還是建議你與原來單位協商,賠點錢,否則因為這個事情鬧上法庭或者原單位以你曠工自離的理由處理你的資料,會對你接下來的就業產生不好的影響,會壞了名聲。
10樓:泠映爍山新
你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第二份合同無效。
11樓:網友
起訴是不會的,只是工資沒戲了。
大家幫忙看看我的勞動合同
12樓:網友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3樓:網友
一上的不足!證明這個廠不是好廠!我門不應該進!
請大神們給我出個勞動合同
14樓:冠騰所
找專業律師給你起草個勞動合同比較放心點。也不貴。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勞動包括哪些方面,勞動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通常是指能夠對外輸出勞動量或勞動價值的人類運動,勞動是人維持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唯一手段。按照傳統的勞動分類理論,勞動可分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兩大類。勞動是人類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勞動是人類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為了確定勞動的分類方法,首先應對人類運動的形式進行分類。人類機體是由眾多生理系統 組織...
關於合同期內,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平均工資是指離職前12個月扣保險前工資 就是你說的5000.2.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自2008年7月7日至今共3年零10個月,共計可申請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每滿一年一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是離職前,是上一年度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具體看勞動合同法就十分清楚。如果只是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