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問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離職證明多長時間給員工

2022-01-01 21:49:54 字數 6073 閱讀 7865

1樓:微風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離職證明需要在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當日向勞動者出具,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奶茶粉你

您好!我是在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工作,由於單位自擬的合同條款不合理,所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類似協議,也沒有上任何保險。在上班之前,口頭承諾校方可以教到本學期末,校方提出要是提前辭職要扣半個月工資,之後便在該培訓機構上班。

平時和別的老師交流,哪怕不到兩分鐘,都會被要求停止交流,但是校方管理人員(兩位校長)想什麼時候聊天就什麼時候聊天,在經歷多次這種情況之後決定離職,但是由於未到之前口頭承諾的本學期末,校方提出要扣半月工資。由於工資是有基本工資900+實際上課的課時費組成(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是1160),校方便提出要扣總工資的一半,而我一直理解的就是基本工資的半個月。之後跟校方協商,但校方吵鬧,所以第二天便沒再去上班。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該如何解決?另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實際工資應高於最低工資標準(1160)還是基本工資應是最低工資標準(1160)?謝謝!

員工的離職證明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給開出?

3樓:匿名使用者

十五日內。

法律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

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

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

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

本,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2、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績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3、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4、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

5、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範圍內

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

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

提出離職後,公司應該什麼時候給我離職證明?

4樓:對乙醯氨基酚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十五日之內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

「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

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離職證明可以在離職的時候進行索要。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離職證明的部分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

對於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並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範圍內流動。

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

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係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離職後,公司應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事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6樓:兆信防偽技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樓:萬里乾坤一局棋

理論上來說離職手續辦完即可拿到證明的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8樓:23o55q37673聞

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離職申請,交接完工作後,離職當天可以辦好的

離職證明應該在離職後多久可以拿到手

9樓:靳勞卞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也規定了不出具證明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你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出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你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程式合法,應屬於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出具證明。第89條也規定了不出具證明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無此項規定

離職證明看效率決定

如果負責人不在,無法蓋章,移交手續就得押後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你辦完離職手續後就可以向單位索要了,不過你最好問一下人事負責人

13樓:23o55q37673聞

一般是在離職當天辦理的,就是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解除是以最後工作日為準還是以離職證明時間為準? 10

14樓:乙小甲

應是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證明書載明的時間為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事項

醫療期滿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注意事項:

①必須滿足「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條件;

②提前30日通知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意向的形式為書面形式;

④向員工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

15樓:七臺河李陽平

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應是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證明書載明的時間為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6樓:匿名使用者

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會以最後工作日為準。離職證明時間只是開證明當時的時間,非離職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17樓:不想取名字啊西

可以在勞動合同法中總結出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有本質的區別,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而離職證明僅僅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書面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往往是雙方協商的結果;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發起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有離職證明嗎?曠工離職可以開離職證明嗎

有的。在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分析 勞動者離職時,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用人單...

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員工需要去辦理離職嗎

1 單位單 方面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同樣是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的。根據被辭退的原因不同,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或者雙倍經濟補償地賠償金。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說明 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

辭職了,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需要簽字嗎

不用,那是單位出具的。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