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同如何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存在

2025-04-26 20:35:23 字數 4928 閱讀 4590

1樓:謝中偉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的存在,對於勞動者來說,發生爭議時首先需要證據來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認定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障費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樓:點行**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直接證明。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其他材料如下: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3樓:葉孤翠綠

沒有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證明與僱主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具體證明方式包括:

1.工資支付憑證:員工可以通過銀行流水、支付寶賬單等證明僱主向其支付過工資。這可以證明存在僱傭關係。

2.社保繳納證明:員工可以通過社保繳納記錄來證明與僱主的勞動關係。社保一般是由僱主代扣代繳的,如果有社保繳納記錄,就可以證明僱主與員工之間存在實際的勞動合同關係。

3.工作內容證明:員工可以通過僱主御豎伍出具證明、同事證明、客戶評價等來證明自己在僱主處從事過某項任鎮或務或工作。

4.勞動仲裁或訴訟:如果無法通過以上方式證明與僱主存在勞動關係,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面前,員工可以提供目擊證人證言等證據來證明與僱主存在勞動關係。

綜纖李上所述,沒有籤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員工無法證明與僱主存在勞動關係。只要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員工就有可能獲得相應的補償和賠償。

4樓:wcg選擇

有工資條或發工資資訊,自己也可拍撮工作錄影,工友的證明。

沒簽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5樓:王煥坤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從以下方面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一、事做納業單位上班證據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耐胡孝)、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申請仲裁嗎。

可以。用人單位未與昌稿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有用人單位開勞動合同怎麼證明有關係

6樓:清湯芥麥面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用下列材料來證明勞動關係:單位出具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單位為勞橋沒族動者繳納社保的繳費記錄;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證;考勤記察槐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敏弊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的關係

7樓:陳友聯

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通過工資支付憑證、社保繳費記錄、模念或者用人單位發給員工的工作證、服務證等材料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的關係,即事實勞動關係。

一鬧碼悔、如何認定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首先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勞動關係認定證據有哪些。

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有以下這些:液正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等。

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需要什麼證據。

證明事實勞動關係需要以下證據: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證明員工和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

8樓:李俐

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與公司存圓襪在勞動關係: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考勤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 社會保險費 的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根據《 勞動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纖腔銀勞動毀宴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 勞動合同 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沒有籤勞動合同 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呢?

9樓:法律個案法理分析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什麼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10樓:微風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具有勞動者署名),錄音證據等來證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事實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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