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合同賠償問題

2025-03-19 01:35:17 字數 2332 閱讀 5818

1樓:北京朗山事務所

樓主你好。能得到多少補償需要依據單位解除合同的具體原因來區別對待。

1、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你是否同意呢?如果你同意解除,那這種情況下,單位依據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經濟補償即可。

2、如果單位是以員工存在過錯為由,解除合同的,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這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有規定;

3、如果單位解除合同無合法的理由的,其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承擔補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經濟補亂鎮償的計算如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卜陪賣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型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都不簽好合同的 真心不心疼自己,典型的浪費。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3樓:朱群生

法律分析: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陸散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碼悉睜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遲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如何補償

4樓:張川壘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合同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按凱宴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以經濟補償為基礎向勞動者支付雙倍賠償金;屬於其他情形的,用人單位不需要鎮孫瞎賠償。

法御空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賠償

5樓:陳友聯

用人單位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如果違法的,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來賠償勞動者;如果是依法終止勞動合同,但是符合單位被宣告破產、被責令關閉等情形的,則只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

一、破產清算企業員工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二、破產清算企業員工有沒有補償?

破產清算的企業員工有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罩卜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物冊穗四十四條姿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到期後申請辭職多少天可以走。

勞動合同到期後申請辭職在提出辭職的三十天過後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不續簽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勞動合同期滿即可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應該雙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見於哪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由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第八十七條規定。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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