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勞動合同期滿 公司斷隔5個月才和我們續簽,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補籤不免除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勞動者可以要求4個月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滑餘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灶叢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隱讓櫻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規,公司不和你們籤合同都不違規,何況續簽呢?只不過是公司不想和你們籤無固定期合同的一種手段罷了。
勞動合同到期後乙個月內續簽合法嗎
3樓:高華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御巖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應該依法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只要禪拆灶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賀扮。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後3個月公司不續簽是否違法
4樓:莣川
作為員工來講,勞動者與勞動公司之間是有一定的合同限制,那麼有些人可能會想要提出疑問,那麼勞動 合同到期 後3個月公司不續冊早桐籤是州坦否違法?根據有關規定,這種行為已經是觸犯法律了。具體我們來看下面的文章的相關合同要求。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的,因用人單位原因未續簽的,可以要求支付 經濟補償金 。 對於合同期滿後未簽訂書面 勞動合同 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 工資 差額。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睜稿,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不與勞動者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雖未續簽,但雙方已經形成了 事實勞動關係 ,因此終止 勞動關係 後應當予以經濟補償。 按照《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因此,你的補償就為二個月的工資。 關於 加班 的未付報酬問題,乙個是要有 證據 來支援,二是要考慮60日的 訴訟時效 問題。 所以我們已經充分的瞭解了,對於我們國家,尤其是在勞動者與公司之間存在的勞動合同,具體的相關要求以及適應,我們也就能夠知道,並且能夠知道勞動合同到期後3個月公司不續簽是否違法,這種行為是嚴重違反 勞動法 律規定的。
勞動合同到期超過乙個月續簽合法不 法律依據
5樓:神判
1、勞動合同到期超過乙個月續簽不合法。一般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用人單位在乙個月之內續簽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散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衝碰蘆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吵迅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超過兩個月公司不續簽賠償
6樓:田瑞瑞
法律分析: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乙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到期後乙個月內續簽合法嗎
7樓:宇小律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繼續用工,但沒有及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工作而未續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如果當事人雙方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對繼續執行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標準 勞動條件等沒有提出異議,應當視為雙方預設按照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的內容繼續履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以下簡稱 勞動法 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
勞動合同期滿前提前告知公司不再續簽能否索要經濟補償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
勞動合同期一年,公司合同一年,合同期內按排培訓了,服務期二年,合同到期我不在公司幹了算違約嗎
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而且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剩餘服務期違約金 隨時你合同一年,但是約定服務期是二年,如果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你不用賠償,如果你不續簽 只是再工作一年 要賠償單位剩餘服務期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