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問題

2022-12-19 21:11:10 字數 1198 閱讀 5021

1樓:匿名使用者

很遺憾,沒有任何勝算。

因為村委對這塊地本來就沒有處置權,你們一開始的交易就沒有法律保障。

當時你的律師見證和報紙宣告,只能證明村委收了你20萬錢,但並不代表說你取得了那塊地的合法使用權。

現在真正地主出現了,從法律上他自始至終都保持這塊地的使用權,所以合理的解決就是把你的20萬還你,清楚點算要連本帶息。建房子的費用,也給你,這是比較仁義的了。事實你建的房子也是不受保護的。

你要知道一點,不存在村委終止原地主的所有權這一說法。

2樓:

在民法上來說,你屬於善意第三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你可以適用「善意取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也就是說村委會把此地塊賣給你,你們之間的買賣合同生效。對方必須履行,因此你可以起訴要求村委會繼續履行合同。你屬於善意取得。

3樓:泠映爍山新

蒐集相關證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村委的違約責任,要求給與賠償。土地使用權,以使用證登記為主。

4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你得確定這塊地的性質,屬於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若是集體用地,本身就是個無效合同,如果村委會有過錯,可要求承擔過錯責任;若是國有土地,以登記冊上的為準,不知道你登記與否,登記了的話你肯定贏。最後你那份兒律師見證是見證的什麼呢?

5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村委索賠損失,可以獲取不少賠償, 使用權沒門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國土地使用法》來說你們那裡的村長是沒有權利私自買賣他人的私有土地的,更別說亂用他人私有土地,話又說回來你說當時有律師在場見證,那麼你們就可以找到律師再次讓他作證要回你們的損失,重點不是告原地主而是告你們的村長

7樓:來自採石磯坐懷不亂的芥藍

讓我來說吧按理上說 既然他 們**有權利轉讓那也就有權利收回不過 他們在原地主,沒有的情況下轉讓原本上就等於剝奪了私人權利 就是他們的不對而你現在既然已經把房改好了但是如果說打官司你 們的勝利權能佔30%必經麼地還是原地主的人家麼賣給你只不過**上他們只是一個暫時的轉讓過程而已再說了你間房子的費用人家又會負責裡你在打官司勝利的希望也不多,乾脆別打了必經人家是原地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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