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不想做了老闆說只能算70的工資給我

2021-09-04 21:52:24 字數 3929 閱讀 8073

1樓:微風

工廠沒有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老闆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工廠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返還剋扣的工資。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律師張何心

可以打**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舉報。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的行為違法,你可以投訴或申請仲裁。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自第二個月起要支付二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廠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雙倍支付工資。

縱橫法律網-安徽八公律師事務所-侯健懷律師

5樓:小婁1勞動爭議

在當地請個明白人**得了

我進廠沒有一個月,也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我辭職就走,算不算急辭工?老闆說要扣我們70%的工資合法嗎?

6樓:濤聲海韻

進廠沒有一個月,也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當事人辭職就走,老闆說要扣當事人70%的工資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沒有勞動合同,當事人任何時候都可以離職,而離職時工資是可以一次性結清的。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情況屬於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就行。

如果老闆扣工資,是不合法的,可投訴勞動部門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但辭職就走也不合法。

再工作3天,若扣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準解決。保留工作和辭職的證據。

我和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 還有兩個月就一年了不想幹了 老闆說必須幹夠一年才能給工資 我想要回我的工資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10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1、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權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你有權提出辭職,公司無權扣你工資。

2、由於工作十個月公司沒與你簽定勞動合同,則從你為公司提供勞動滿一個月起,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即你可要求公司支付九個月的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不但無權扣你工資,而且應當支付你九個月的雙倍工資。你可將律師意見及相應的法律規定轉告公司,要求公司保障你的合法權益。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你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此維護自身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別覺得自己低他一頭,跟他直接要!他不敢不給!你要是畏畏縮縮的他肯定不給!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回事的,誰也無權利扣你的工資的。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吧!會有人受理的。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工廠沒有籤勞務合同。現在不想做了。但是老闆說辭工要扣一個月工資。 我只想要回自 30

13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籤勞動合同本來就是違法的,去勞動仲裁要求勞動仲裁,不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申請賠償的。

14樓:杭州激情男

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請求他們幫你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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