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辭職啊?老闆還壓月工資呢

2021-03-12 14:29:49 字數 1487 閱讀 4700

1樓:匿名使用者

在現在的法律制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是有利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老闆不肯結清工資,你可以依此規定和他進行交涉的。

2樓:

你工作了多長時間?有簽過試用期合同沒有?如果都沒有,那麼視為事實勞動合同關係。可以提出辭職並且要求他支付所欠薪水。

3樓:王舸律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建立,從實際用工之日起,雙方即已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正式期內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即可離職。

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4樓: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老闆沒有按照勞動法給我籤合同,還壓了我一個月的工資,我想辭職,他不批,還說讓我自己自離我該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和用人單位已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記得留好你的工作證、工作服、工資條、考勤記錄等等作為證據。

以後最重要的還是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6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沒有形成勞動關係,你在其公司工作期間所掌握的各類材料、胸卡、企業員工證言、工資條等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注意收集和保留。

2.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的第二個月起,每月應給予你雙倍工資,這是你應爭取的權利。

3.在未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可以自行離職,如果要爭取上述權益,就先不急於離開,收集證據後向企業主張權利。

4.具體方式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向所在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訴訟。祝你好運!

7樓:紫傑

一般公司規定要提前一個月寫離職申請,到時間還不批的話,你可以自行離職,也必須給你工資。

還有沒有給你籤勞動合同的話,可通過勞動仲裁進行投訴,然後他們會跟你們單位聯絡解決這個事情,按照規定要付你未籤勞動合同這些時間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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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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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怎麼籤

親可以自己在網上下一份勞動合同範本檢視一下,但是按理來說,勞動合同是應該公司出具的。不過由你個人出具也沒甚麼問題,只要他們簽收。多看幾篇範文,結合自己的利益來制定就可以。你可以要求企業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就是長期的合同。因為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