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休完了,離職時要扣我工資,合法嗎

2021-03-06 19:29:54 字數 1462 閱讀 2925

1樓:憶如琳琅

年休假休完,離職時單位要扣員工工資的行為違法。單位已經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用人單位與員工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應不再扣回。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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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條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第九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2樓:蒼洱白子

公司做法是違法的,但你要提供休年假的證據,然後,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要求公司歸還扣款。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已經安排職工年休假的,解除勞動合同時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扣除工資抵償違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4樓:弘懌嚴寒梅

合理。年假應當是在工作屆滿一年後休。你2023年連半年都沒上滿,憑什麼休10天年假?

當然,如果你休的是上一工資年度的年假,再扣你工資就沒道理了。比如你的入職日期是2023年3月,則你應當在2023年3月到2023年3月之間休前一年的年假,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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