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職後要扣我工資,辭職後剋扣工資,我該怎麼辦

2023-02-17 15:40:21 字數 5068 閱讀 3188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或辭退。所以扣你工資也是對的,另外,你的合同也不到期,要求你賠償也說的過去。所以扣你8天工資我認為是合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沒辦法的啦。勞動法確實是規定辭職要提前一個月,實際操作也會以放棄最後一個月工資為代價,你就幾天工資,還是算了吧,走個痛快

3樓:午夜飛翔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同時,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拖欠員工薪資!員工離職5日內必須結清所有薪資!

相信你應該明白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從理論上講,公司沒有錯;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只能不發你那幾天的工資,也就是說比如你上班到3月12日,則應該發你12天的工資,而不是發你12天再扣你8天工資。

當月辭職馬上走,公司有權利扣我工資嗎?

5樓:昔桖綠

一般過適用期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工書,否則急辭工當然有權扣工資。 一般情況下是必須提前一個月辭職,如果一個月後,公司沒招到替你崗位的人,你也依然可以走,不付任何責任。 但有些特殊崗位的除外,需要提前三個月寫辭職單。

如果你的崗位比較特殊,那麼2月3月的獎金,當然沒有啦,而且公司還有僅扣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按時發工資,你只能去勞動局溝通,勞動局會來公司瞭解情況並讓公司儘快發工資。這種拖欠工資沒有達到長時間的,你們也沒去勞動局反映情況的,不給予賠償,如果你擔心你們公司會託沿很長時間不發工資,那麼,你就直接打**給勞動局,他們會調查,你的工資也會有著落。

另外,如果是自己辭職,已經寫了辭職單,而不是被公司炒掉的,不給予賠償。 對於這種不及時發工資的廠,估計效益也不好,長期下去可能倒閉,你還是及早抽身,去找另一份工作。

6樓:__嘯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5、「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7樓:小梨談職場

回答你好親突然離職公司沒有權扣勞動者的工資。除了在合同中約定了可以扣除工資,或者勞動者需要用人單位代扣以外。用人單位不得私自扣除勞動者的工資,扣工資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更多4條

辭職後剋扣工資,我該怎麼辦

8樓:懶貓沙畫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9樓:

你好:1、理清工資計算與發放的依據,讓剋扣工資的情況明明白白的顯示出來;

2、詢問剋扣工資的原因;

3、你本人要清楚,工資我國法律規定:工資是不可以扣、罰的。工資一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固定工資,根據出勤天數計發,不得剋扣,即使是做錯了事也是不可以剋扣的;另一部分為獎金部分,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示決定給多或給少。

如果是雙方約定了固定工資的則即使做錯了事,也是不可以扣工資的,那些因為員工違紀、提前辭職原因不扣發工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投訴、舉報

對地企業剋扣工資,員工可以選擇以下方式進行投訴:

1、打勞動保障熱經12333投訴,這個**全國統一,投訴時需要實名投訴,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姓名。你可以多打幾次進行投訴;

2、到當地勞動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這些機構是專業處理勞資糾紛的,他們會上門查處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謝謝!!!

10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我如果立即辭職立即走人,單位可以扣除我工資嗎、?要扣多少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光是扣工資,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你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

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

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

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拓展資料: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扣的啊!扣多少每個地方不一樣,培養一個員工都是需要心血和時間的,辭職都是一個月前提交,有的公司幾天就會批,有的要很久。但是你提交辭職信一個月後不管公司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走,而且也不會扣你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扣工資,除非你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他才有理由扣你工資,但是不能超過你工資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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