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老闆針對我扣我工資我還怎麼辦

2022-04-12 09:40:41 字數 5415 閱讀 5086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剋扣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時工資必須在離職時結清

確定工資被剋扣,可以拿銀行流水、工牌等資料,前往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諮詢、投訴,他們會告訴你怎麼處理。

另外,你必須證明工資確實是無理由剋扣,如果是代扣的社保公積金的話,監察大隊是不會受理的,本身社保公積金就是由企業代扣代繳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要麼去勞動局告他,要麼只能忍者了,實在氣,發了工資打一巴掌

4樓:巨蟹半城煙沙

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的 進行維權

離職後老闆針對我扣我工資我該怎麼辦 30

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剋扣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7樓:

沒辦法, 只能認栽了 要不直接走了連這些天的工資也沒了

離職後老闆故意針對我扣我工資我該怎麼辦離職 20

8樓:蒼洱白子

你申請辭職,而且辦理完離職手續,但公司剋扣工資,那麼反映到勞動局或者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

離職後老闆不給開工資怎麼辦

9樓: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10樓:蔣n冬

找他鬧去 最有效 想去勞動局投訴或者法院起訴的話 你要準備好 以前的工作證 胸牌 最好有討要工資是的**錄音之類的 工作時的**錄影 以前的工資單 或者銀行工資轉賬記錄 能有同事的證明更好

11樓:磁軛二娃

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狀告 該公司。 不籤勞動合同 已經屬於非法了, 能要到的。 反正已經辭職了, 沒有什麼拉不拉的下臉, 祝你好運。

12樓:

找證據,申請勞動仲裁。除了拖欠的工資,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從入職第二個月到入職滿一年可以要雙倍工資。證據要能證明勞動關係和入職時間,工資記錄、工作證件、證人證言、談話錄音、有你姓名和單位公章的材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和辭職性質不一樣,還有 就是沒有合同的話 你就只能用你的熱心區要工資了,

14樓:微風

離職後老闆不給開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我辭職不幹了,可是老闆扣工資,我該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不幹被老闆剋扣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檢舉,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離職,老闆要扣我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16號通知老闆你要辭職,同不同意沒有多大關係,那麼常規來說下個月16號你可以辭職了。約定雙方合同都有一個緩衝期,行業一般都是一個月。

其次,這個月的績效扣完,理由是你沒完成,我不知道你是準備馬上走還是一個月後走,馬上走的話你確實不佔理由。如果是下個月走沒理由扣你錢的。

第三,因為你沒有完成個人績效所以要開除這是否寫在你當初的合同上,如果沒有那麼這說法應該有欠缺的。還是說這理由就是針對你的。

最後,加班不給錢。那給不給調休?如果都不給的話你先加班,再拿好不給錢不給調休的證據去勞動局吧。還有就是沒有強制加班這一說,如果公司給了你這兩樣的一樣就不能算是非法加班。

辭職後公司扣我工資怎麼辦

19樓:懶貓沙畫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關於辭職後要扣我工資,辭職後剋扣工資,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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