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辭職後,公司亂扣發工資,我該怎麼辦呢

2022-01-20 18:03:20 字數 5602 閱讀 9447

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履行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就應該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公司亂扣發工資,涉嫌剋扣工資,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

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2樓:我愛嬋丫頭

第一、離職時要注意程式的要求,按照正常程式走;第

二、相關手續記得要保留,公司制度和合同等;第

三、惡意扣發工資,就拿著相關的資料去勞動仲裁部門提示仲裁,不行就申請法律援助

3樓:112333束脩

文字形式與用人單位協商,留下書面證據。

用人單位爽快支付,此事了結。

若繼續拖欠,帶上拖欠的證據,進行勞動仲裁,**12333

4樓:螞蟻上大樹

辭職後,如果發現公司亂扣發工資,你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去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5樓:法律快車

剋扣的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6樓:雅各書屋

各位職工朋友:勞動創造幸福,工會為你服務!若您在工作中有勞動法律疑問或發生勞動糾紛,請撥打「12351」廣東職工**!專業律師24小時免費為您服務(12351廣東職工**)

7樓:重燃石

作為打工人,我們都希望能和公司「和平分手」。但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公司變相壓榨我們,我們該怎麼辦呢?這是我第一次勞動仲裁,希望我的經歷能給大家提供些許幫助。

8樓:坐在山頂觀風景

說實在的,遇到這樣的公司只能期盼早點離開,即使是有點損失也要自己學會安慰自己,不然怎麼辦呢?如果真要去較真就會沒完沒了,你也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糾纏,扣的錢只當是喂狗了!

9樓:

你可拿著有效證據,如工資表出勤表,等向勞動部門申請處理,也可找律師幫助解決。

10樓:桂盼夏侯

在此恭候公司了,讓客戶發工資,我該怎麼辦?這上面領導是在公司裡面說,理由是這樣,應該可以的

11樓:飄逸自由風

這個協商不了就只能去勞動局尋求幫助了,要是扣的不多耽誤大量時間也不合算

12樓:性鈮衲

你應該收集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前公司。

13樓:知足常樂

辭職後公司亂扣發工資,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區域性門舉報。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合同辦,如果你認為有問題,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述。

15樓:陽陽

剋扣工資,到勞動部門投訴**12333。

在辭職後,公司亂扣發工資,我該怎麼辦呢

16樓:諾諾百科

單位剋扣員工工資,是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樓:重燃石

作為打工人,我們都希望能和公司「和平分手」。但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公司變相壓榨我們,我們該怎麼辦呢?這是我第一次勞動仲裁,希望我的經歷能給大家提供些許幫助。

18樓:合川龍律師

你好,管理制度不合理,曠工抵工資的做法不合法,扣工資屬於違反勞動法規的做法,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也可以向勞動仲裁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離職後公司剋扣工資,我該怎麼做?

19樓:懶貓沙畫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20樓:法律快車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1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他們去處理的話很有效果的,我們同事就這麼做得。

22樓:風的流動風流

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仲裁是免費的,直到法院起訴。

23樓:廣州之律師

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投訴無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亂扣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24樓:玉樂邇

國家**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隊長」「部門經理」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應該可以通過正規銀行的銀行卡來發放勞動者工資到勞動者本人姓名的銀行卡里。」

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法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333 勞動監察部門 投訴,要求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3、有拖欠工資的欠條(或者: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支付欠條(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裡的錢款數額

按照現在國家**的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拖欠工資賠償金」,**有關部門(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該依法判處公司(或者老闆)按照拖欠工資的數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的賠償金,賠付給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這是付給被拖欠工資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總共應該付給勞動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假如說已經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那麼,用人單位應該必須提供其單位已經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的事實的憑據,這些憑據裡必須有經過勞動者本人簽字(用人單位發放現金工資的**上應該有勞動者本人的簽字,或者在付給現金工資之時簽字收到現金工資的簽收字條上必須有勞動者本人簽字,這些都是憑據,都可以加上手印)。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銀行卡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的,應該有銀行列印的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工資到勞動者本人銀行卡的流水帳單(這是憑據)。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這些已經付給勞動者工資的憑據,這就證明用人單位事實上沒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本人。

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該向當地**有關部門(12345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告發,要求**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事,同時打**12348法律援助****,這是**提供免費律師幫助勞動者各種問題的**號碼,可以通過這個**要求**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助你們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也可以和免費律師商量辦法,以便順利維護你們勞動者的各項合法權益與五險一金和工資收入及賠償金

國家**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拖欠剋扣一個人的工資超過五千元的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企業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勞動者(工人、農民工、員工、民工、職工,等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勞動者工資。

」企業必須按照約定給勞動者繳足社保費並且足額發給工資,否則,**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闆同樣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發給各項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用具和辦理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並且按時付給工資,如果違反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及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同樣會嚴格依法懲處違法的私人老闆。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勞動者(農民工、職工、員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3、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投資人、董事長、總裁、企業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合理就向當地的**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12345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2333、勞動監察大隊、12348法律援助****、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財稅局、工商管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都可以,會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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