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慶帥老師
老闆不叫工人上班幹活,在這種情銀飢況下,工人的工資,也會按照最低的標準發放,如果拖欠工資。
的話,你們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討要工資。工資支付。
我們先看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
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當然各省也有自己的規定,比如《海南省最低工盯搏山資規凱中定》第七條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合同雙方可以重新約定其崗位工資。
標準,用人單位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上面規定,我們可以得到三個結論:
首先,停工停產不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每個週期最多不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照常發放工資,這裡是發全額工資。
其次,停工停產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要區分勞動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勞動。所謂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在「放假」期間,仍然按照用人單位的指示,完成特定工作,而不是真正處於「放假」的狀態。提供正常勞動的,需按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未提供正常勞動的,發放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報酬。
最後,停工停產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並不是說發工資一定是發最低工資標準,這裡的工資是要雙方約定,公司不能單方決定是否發放多少。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另外還有乙個問題,放假期間,員工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嗎?答案是可以的。
2樓:緣起緣落說情感
現實情況就是幹活有工資,不幹活沒有工資。來去自由。
在工地裡幹活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3樓:王長玉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蠢碰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帶迅談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昌陸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怎麼辦。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勞動合同的簽約率不是很高,因此,對於勞動報酬往往是通過口頭約定,這時,一旦發生糾紛,使勞動者無法舉證勞動報酬的數額,使勞動者的權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因此,《勞動合同法》第11條專門做出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酣酬。
那麼對於同工同酬的定義,我們可以從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中規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工地幹活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4樓:賈寶驊
工地幹活老闆不給工資若是給單位工作建立了勞動關係的,不給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但要是給個人工作,這個時候就不能成立勞動關係,那麼在不給工資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工地老闆,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起訴到法院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備飢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銷滾薯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虧者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地幹活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5樓:周業懇
法律分析:1、若是給單位工作建立了勞動關係的,不給段爛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2、但要是給個人工作,這個時候握虧漏就不能成立勞動關係,那麼在不給工資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工地老闆,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空空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酣酬。
工人在工地生病工地老闆責任嗎
你好,老闆應承擔責任。對嫌念於在工地工作受傷的,有兩攔則條途徑來維權,根據傷情來選擇案由。如傷情較輕,選擇工傷途徑,能獲賠更多賠償。賠償專案有 醫療費 交通食宿費 住院伙食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如傷情較重,選擇人身損害...
做工地老闆遲遲不給工資怎麼辦,工地上的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找個機會把老闆拉到荒郊野地裡閹了,他肯定會給你錢 去勞動局,這屬於單位過錯,你們辭職還可以得到補償金 時間一月滿未發工資的屬於拖欠工資,你可以舉報 1 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 12333。2 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3 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我工地打工,工地已完工老闆拖欠工資己有半年了,也沒有其他證據,只有一張欠條請問怎麼要錢?欠條有用嗎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