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幹活下班時突然死亡老闆應該賠償多少錢

2022-02-13 05:50:34 字數 5013 閱讀 5921

1樓:成都馮律師

你好,你現在應先到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那就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你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等。

2樓:天空之城若水

這個屬於工傷,因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和死者戶籍所在地人均收入水平,以及死者家庭的具體情況來計算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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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清離

下班的路途中發生意外屬於工傷。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標準(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2)、要求:第

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

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那麼老闆該賠多少錢?

5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的賠償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在職職工死亡後撫卹金標準:

1、在職死亡人員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2、喪葬補助金按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3個月計發。

3、繳費年限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撫卹金為死亡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個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卹金為:死亡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繳費年限÷15的標準計發,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繳費不滿3年的,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已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總額。

5、繳費滿3年及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個體參保死亡人員,若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總額,低於其以個體參保人員身份參保繳費期間劃入統籌**的全部養老保險費,除按上述標準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外的不足部分,由社保經辦機構補足。

6樓: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如果你說的符合這種情況,則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一項是大頭,2023年的標準是21810元×20年=436200元。

如果老闆不想賠,那隻能通過起訴了。

7樓:有夜香桑振

簡單的方法就是馬上帶著全家老小馬上去工地的建築管理局請求國家解決,趁工地還沒完工,相信工地會馬上那個賠償你們的。走訴訟和勞動局太慢。不要追問說的很明白。

還有找個律師。費用3000-8000可以講價。律師會幫你們。

8樓:侃侃金月

我遇到過,是去年的事,當時賠了70萬,應該和當地的薪資有掛鉤的

9樓:呼延茗

死人不值錢,半死不活最值錢。參考交通事故

10樓:我

要看家裡有沒有老人有沒有妻子孩子

工地農民工因病去世,老闆該怎麼賠償?

11樓:紀嶼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2樓:愛喝粥

如果農民工是施工單位聘用 ,則建議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 1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農民工是由沒有用工資質包工頭聘用,則應當在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後,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職工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才可以視同工傷,你說的情況,不屬於工傷,和單位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喪葬費,有供養親屬的,可以發給一定的救濟費,作為補償,一般來說,喪葬費在兩個月工資左右,救濟費根據供養人口,供養一人的,發給6個月工資,供養2人的,發給9個月工資,供養三人及其以上的,發給12個月工資,沒有供養親屬的,可以不放

1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屬於自身的疾病死亡,您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適當支付喪葬費即可。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15樓:正氣長春

如果該農民工已經64歲了,他在你工地工作,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勞動年齡,現在其本人死亡,不定認定為勞務關係,不是工傷,而你們之間的關係屬於僱傭關係。

在僱傭關係中,有過錯才賠償,而該農民工星星點點上起床後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你是無無錯的,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

你可以在你能力範圍內適當補償。

勞務糾紛,在工地幹活老闆不給工錢,我想申請勞動仲裁,現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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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幹活受傷,老闆說保險公司最高賠五千我該怎麼辦,保險公司說他只對工地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