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遊桐議調芹肢解委員會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本單位內部設立的機構,是專門處理與本單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的群眾性組織。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1、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專門機構。縣、市、市轄區人民**設立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本轄區內發生的勞動。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也擔負著處理神首坦勞動爭議的任務。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委員會的。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程式:
1、雙方先協商解決。雙方通過協商自行和解,是當事人首先要爭取解決爭議的。
二、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機構是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三、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慧或的,一方或雙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當事人對仲裁裁前絕伍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機構是基層人民法院。
處理勞動爭巨集納議的機構: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三、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簡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訴訟的主要程式。
3樓:胡建平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的處理的三個基本程式:第一,調解。
調解是處理企業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事實上,調解可以貫穿著整個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它既指在企業勞動爭議進入仲裁或訴訟以後由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所估的調解工作,也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對企業勞動爭議所做的調解活動。
這裡所說的調解指的是企業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活動,調解委員會在接受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申請後,首先要查清事實、明確責任,在此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和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規定,通過自己的說服、誘導,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在相互讓步的前提下自願達成解決勞動爭議協議。第二,仲裁。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仲裁一般要公升談鉛經歷案件受理階段、調查取證階段、調解階段、裁決階段、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這五個階段。吵好第三,訴訟。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式,以勞動法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勞動糾紛要及時、正確地加以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侍賀訟。
勞動爭議調解的具體程式是
4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勞動爭議調解步驟如下:1、調解申請2、案件受理。3、進行調查。4、實施調解。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大空閉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滾裂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勞動爭虧清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絡群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勞動爭議調解的基本程式是
5樓:蔡良軍
法律分析:一、申請調解。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當事人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
二、受理調解申請。調解組織接到調解申請後,應當及時對調解申請進行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三、開展調解。
調解組織根據案情指定調解員或者調解小組進行調解,調解應當自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結束。但是,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長。四、調解協議的仲裁審查確認。
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共同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審查確認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程式是怎樣的, 勞動爭議調解需要經過哪些步驟進行調解
6樓:杭牧歌
勞動爭議調解程式具體如下: 一、申請與受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如果認為需要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勞動爭議,就應當向所在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明確提出調解申請,調解委員會只有在接到當事人的申請後,才能考慮是否受理。 二、調解前的準備 調解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
1)弄清爭議的基本事實,即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發展過程、爭議的焦點等。 (2)瞭解與爭議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規定,為判斷爭議的是非曲直和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提供準確的法律依據。 (3)對調查得到的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並結合勞動法規的有關雹兄規定,判明是非,分析雙方各世肆譽自應承擔的責任,擬定調解方案和調解意見。
4)召開調解員會議,通報調查情況,討論確定調解方案,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確定調解意見。 (5)指定調解委員會成員與勞動爭議當事人談話,宣傳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提出正確對待調解的要求,通過宣傳法律知識及對當事人做耐搜段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為調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三、調解 勞動爭議的調解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調解委員會主任宣佈申請人請求調解的爭議事項、調解紀律、當事人應持的態度;聽取當事人意見;說明調解委員會對爭議的調查結果和調解意見;當事人協議。 四、調解終結 調解終結的具體方式包括:當事人自行協調。
在調解或仲裁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可以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勞動爭議的調解即行結束;當事人撤回申請。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是什麼
內容來自使用者 蔣林志 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第六節第七節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第二單元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一 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 一 調解的特點 1 群眾性2 自治性3 非強制性 二 調解委員會調解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時的調解的區別 1 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地位...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應遵循哪些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第四條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著重調解 及時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第27 28條規定,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仲裁庭應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的,仲裁庭應及時裁決,不應久拖不...
什麼是勞動爭議的處理途徑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 向在鄉鎮 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大搜握解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 協商不成或者達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