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向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大搜握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滾慶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漏祥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處理的四大途徑。 一是勞資雙方可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 區勞動局和各街道勞動管理站都設有信訪辦、勞動監督組,負責接待企業、員工來電來信來訪工作,要求做到當天事,當天處理結束。
高老。 二戚瞎是員工與企業發生勞資糾紛可到企業勞動調解小組申請調解高念空,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本企業的職工、工會和企業代表組成?接受企業所在地方工會(或行業工會)和地方勞動爭議 仲裁 委員會的指導。.
三是在勞動爭議調解中要堅持三方原則,即由企業行政、勞動者和企業主管部門三方組成,使調解工作做得更加公正,使爭議各方達到心服口服。.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的幾種解決途徑。
一、協商程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態臘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爭議帆團滑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係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了或櫻解。
4樓:春來茶館
勞動爭議怎麼處理。
向高鍵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行擾調解;
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檔念旦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不同的解決途徑。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頌耐賀議的幾種解決途徑。
一、協商程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野派爭議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畝巖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係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瞭解。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
6樓:吳藝霞
法律脊森分析:1、協商: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2、調解:
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3、仲裁: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申請仲裁;4、訴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或不服仲裁的,可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納吵判決、仲裁裁決、洞野侍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勞動爭議的處理途徑是什麼
7樓:張瑩瑩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協商;向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數念悉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薯乎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高明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的幾種處理途徑
8樓:姜超
處理勞動爭議晌塌的途徑: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拿陪;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消謹蠢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是什麼
9樓:張玉國
法律分析:一是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方式自行和解,是雙方當事人應首先選擇解決爭議的途徑。同時也是在解決爭議過程中可以隨時採用的。協商解決是以雙方當事人自願為基礎的,不願協商或者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他方式。
二是企業調解。
是指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處理方式。這種調解實行自願原則,具體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該爭議,調解委員會才頌敗能受理該案件;另一方面是當事人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此外,由於調解委員會主要是由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所以工會與企業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不適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應直接申請仲裁。
三是申請仲裁。
若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不成協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當事人也可以不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處理而直接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處理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缺乏法律依據,所以野飢顫這類爭議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進行協調處理,不可以申請仲裁。
除這種爭議外,對其他爭議而言,勞動爭議仲裁是強制性的必經程式。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且符合受案條件,仲裁委員會即予受理;當事人如果要起訴到法院,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肢豎受理。
四是提起訴訟。
當事人如果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予受理仲裁決定或通知書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審判庭依據民事訴訟程式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勞動爭議的處理途徑是哪些
10樓:芯9月13日
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 (2)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向 勞動爭議仲裁改枯 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情況下才可以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笑銷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碰殲游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處理的途徑與方法有什麼
11樓:悟道養生談
一、通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勞動法規定,在用人單位內部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工會代表三方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所進行的調解活動是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活動,具有群眾性和非訴性的特點。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步驟如下:
1)申請:指勞動爭議當事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的請求。
2)受理:指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接到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後,經過審查,決定接受申請的過程。受理包括三個環節:
第一,審查發生爭議的事項是否屬於勞動爭議,只有屬於勞動爭議的糾紛事項才能受理;第二,通知並詢問另一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調解,調解委員會才能受理;第三,決定受理後,應及時通知當事人做好準備,並告之調解時間、地點等事宜。
3)調查: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瞭解情況,掌握證據材料,弄清爭議的原委以及調解爭議的法律政策依據等。
4)調解:調解委員會召開準備會議,統一認識,提出調解意見;找雙方當事人談話;召開調解會議。
5)製作調解協議書: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即由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協議書。
勞動爭議的處理途徑有幾種
12樓:譚瑋
勞動爭議的處理途徑主要有協商、勞動仲裁和訴訟。而根據當前的司法實告橋務和學界理論,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最好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因為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明顯的效果,如果協商不成,再考慮其他途徑。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都是需要經過複雜的流程的,因此當事人需要有專業的法律專業人士來進行協商和幫助,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未成年上班不發工資怎麼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離職之後公司應該立即結清工資嗎。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襪肢猛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二)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飢吵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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