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一年還是60日

2021-03-05 09:21:32 字數 4331 閱讀 6216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60日,是原《勞動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自2023年5月1日《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實施,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楚孝抗詞

08年5月日之後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仲裁時效是1年。之前的就是60天。

3樓:

一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60日還是一年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60日,是原《勞動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自2023年5月1日《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實施,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5樓: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60天還是1年?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2023年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後,勞動仲裁的時效變更為1年。

之前,適用《勞動法》中的規定,時效為60天。

7樓:馬邊綠茶

2023年5月1日後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

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對於2023年5月1日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有關仲裁時效和起訴的規定及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關於仲裁時效規定於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為何勞動仲裁時效一年,人事仲裁時效60天?不是人人平等嗎?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仲裁和人事仲

裁的時效,都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時效均為1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時效都是一年,60日是以前的,這個已經修改了。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裡。

同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也已經於2023年頒佈實施。

第一條 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 (以下簡稱爭議),規範仲裁辦案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以下簡稱公務員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關人人平等的事。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就只能這麼操作。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以前人事和勞動不是一個系統,人事管理主要面向國家公職人員,勞動管理主要面向其他勞動者,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多少有一些區別對待。

11樓:我是紅軍1號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平等。就算過了時效還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不過很麻煩的,你沒權沒錢想打贏官司很難。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到底是1年還是60日?

12樓:廣州仇律師

08年5月日之後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仲裁時效是1年。之前的就是60天。

勞動仲裁的時效到底是一年還是六十若之內?

13樓:帝國づ月長石

仲裁受理時效是一年,從你們之間勞動關係終止開始算起

14樓:土豆在那裡挖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申請時效為 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其60天內提出。

16樓:蔡仲翰

2023年5月1日起,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已經調整為一年。此前是60天的時效期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是多久,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到底是多長,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爭議...

什麼是勞動爭議仲裁的一裁終局,勞動爭議仲裁中什麼是一裁終局

一裁終局制是指勞動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勞動者對一裁終局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對訴與不訴有選擇權 勞動者認為仲裁裁決對其有利,可以選擇仲裁生效 認為對其不利,勞動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