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第一次是調解嗎,還是打官司喲

2022-01-15 14:19:03 字數 5068 閱讀 5388

1樓:七臺河李陽平

先行調解的確是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的原則和程式。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其目的是為妥善解決勞動糾紛,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調解有利於改善爭議雙方的關係。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不傷感情,減少對立,既有利於爭議的解決,也有利於日後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調解不僅不是浪費時間,還有利於及時解決爭議。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一旦調解成功,就能及時化解矛盾,大大縮短勞動爭議仲裁時間,以免矛盾激化。

調解達成的協議,因為是在雙方當事人自願、認同的基礎上達成的,也便於履行。調解書一經送達即產生法律效力,其效力與仲裁裁決相同,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一經達成調解協議並收到調解書,爭議的處理程式即告終止,當事人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樣,既可以減少仲裁和訴訟程式,也可以節約當事人的人力和財力。

當然,當事人可以不同意調解,這是當事人的權利。經過先行調解程式,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雖已達成協議但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均為調解不成。調解不成的,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8條的規定,仲裁庭會及時裁決的。

2樓:華律網

1、申請的條件不同調解不是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而仲裁是通過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2、申請時效和處理期限不同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調解委員會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調解結案;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內,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一般應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45日內作出裁決。

3、法律效力不同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只能依靠雙方當事人自覺履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持達成的仲裁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不能重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4、處理機構不同企業勞動調解是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主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工會代表和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指派仲裁員並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審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是先仲裁好,還是直接打官司好呢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如果是勞動糾紛的,肯定是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直接向法院起訴也會退回 要求進行仲裁的。

一般出現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是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之後進行調節,調節不成之後進行勞動仲裁,仲裁之後不服或者不執行才到法院起訴的。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4樓:楊在明律師

先仲裁,後起訴,也要視情況而定。

5樓:愛笑的祖國您好

跟你說吧,最好先辭職再仲裁。緊急補償金是要確認年限的,不辭職沒辦法計算工作年限,經理補償金得不到

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是就算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

6樓:中顧法律網

你好!《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由於我國現在實行的是8小時/日,40小時/周,20.83工作日(計算工資時為21.75工作日)/月工作制,因此,週六或者週日上班都屬於加班,應支付《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不低於本人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公司星期日算二塊一小時的加班費,顯然是違法的,你有權要求公司補發被剋扣的加班費。

其實你還漏掉了主要的權利,即公司需要從你參加工作之日起為你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上述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聘請律師代為處理,但需要支付**費。你的情況相對簡單,完全可以自己處理。

7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立案:帶上相關證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仲裁院申請,記住,需要提交單位的註冊資訊表(一般在網上列印,仲裁委一般是不會提供這方面的服務的),填寫仲裁申請書,一般一式兩份(主要看有幾個被告,一個被告一份申請書在加仲裁委一份),地址確認書,提交相關材料如證據,同申請書一樣,幾個被告幾分證據材料再加仲裁委一份,而後等待五個工作日(一般不會超過五個工作日,除非是系列案或者重勞案,也許就是十個工作日了),受理的話會**通知你去簽收案件受理通知書,這之後,你便可以再次收集證據,當你接到讓你去領取**通知書的**的時候,你可以將你之後準備的材料一併提交,同樣也是一式兩份,然後便是等待著**,期間,你和單位之間是可以進行調解的。

8樓:低調低調低調低調低調

申請勞動仲裁屬於打官司。

因為申請勞動仲裁是進行法院訴訟的必經程式,而且該程式是前置的。仲裁與訴訟本身的流程和注意事項基本一致,所以,嚴格意義上說,申請勞動仲裁屬於打官司。

勞動仲裁是確認勞動關係等涉及勞動合同的行政前置程式,如果你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同時對於這類仲裁,不一定要求你請律師,只要你自己懂,且證據比較到位的話就可以不清。

《法律援助條例》第六條 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9樓:小螞蟻爬爬賽

這個不一定,仲裁結束後,如果雙方對仲裁結果無異議的話,就結束了,不會進入到訴訟程式。申請了勞動仲裁後,等著仲裁**通知,並注意仲裁廳的舉證通知,**就要打官司了。如果自己對案件有把握可以不請律師,任何人都被允許自辯的,這是法律所允許的。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如果當事人能夠自己解決糾紛,也可以不用請律師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較複雜,而律師作為專業人員,能夠給當事人提供有效的幫助。

律師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國家法律工作者,委託律師替自己打官司,可以彌補自己法律知識不足的弱點。律師參與訴訟,發現案件走向有偏離法律程式時,律師可以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審判程式的合法是保障委託人合法權益的前提和基礎。

此外,律師有資格到法院查閱案卷材料,瞭解案情,還可以進行案外和解。

10樓:我abc呃

勞動仲裁是勞動監察部門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作出的行政裁決,不算打官司,沒必要請律師幫忙。

11樓:凹凸蘇

看世間的大小,有的事件他很小,就不需要溝通,還是最主要的。

12樓:韓飛律師

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律師。

無論是勞動仲裁,還是去法院打民事官司,都是可以自己親自處理的。

當然,為了保證勝訴,即使不請律師,至少應該請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

13樓:網友染兮

如果自己有法律知識,可以自己操作,不是強制性的。如沒有法律知識,可委託律師協助。

14樓:曉峰竹月

勞動仲裁是確認勞動關係等涉及勞動合同的行政前置程式,如果你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同時對於這類仲裁,不一定要求你請律師,只要你自己懂,且證據比較到位的話就可以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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