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位算公攤面積嗎,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公攤面積嗎

2025-05-22 02:13:28 字數 2925 閱讀 4188

1樓:日隆家居商場

1、小區車位不算在公攤面積內,樓房的面積公攤指的是公攤整棟樓房的公用面積,公攤的面帆枯積包括入戶大廳、走廊過道、電梯井、電錶箱、水錶箱、逃生通道,這個公用面積都是公攤到每戶房屋面積裡面的。

2、一棟樓房的住戶越多,則公攤森晌面積越小,設施越少則公攤越小,普通電梯房的公攤多此轎鋒數都在17%到25%,比如多層,即7樓以下和樓房的公攤面積就非常小。

3、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共有建築面積分攤原則是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按檔案或協議來計算分攤,沒有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可以按建築面積比例來計算分攤。

2樓:閭丘若雲杭倫

*小區車位不算公攤面積**。公攤面積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小區車位則屬於獨立使用的旅滾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肆慎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拆雹餘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也就不算公攤面積。

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公攤面積嗎

3樓:肖紅

小區地面停車位不是公攤面積。公攤面積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不計入用地面積的範圍有哪些。

1、無明確使用權屬的冷巷、巷道或間距地;

2、市政管轄的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灘、水溝、排水溝;

4、已徵用、劃撥或屬於原房地產證記載範圍,經規劃部門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設的用地;

5、其他按規定不計入宗地的面積。

【法律法規】:《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五條。

商品房按「套」 或「單元」**,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第六條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套內牆體面積;

3、陽臺建築面積。

小區地面停車位是公攤面積嗎

4樓:律臨黃韻

法律分析:小區車位是不算公攤面積的,根據規定,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也就不算公攤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第八條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產權車位的公攤面積算誰的?

5樓:皆有可能

1、小區車位屬於誰?收的租金屬於誰?

解析: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要求房產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標準配置建設停車位,這些車位是建築物的配套裝置設施,其不能單獨轉讓也不能單獨辦理產權,由全體業主共有共用,如果達到一戶乙個車位的話經過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可以免費使用,對於車位緊張的小區,也可以用交納租金的方式有償使用這部分共有車位,有償使用的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收費是否合理要看物業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數以上業主的同意,同時,收費的金額也要經過半數業主同意,同時,收益也要歸全體業主所有。

2、車庫計入公攤嗎?

解析: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共有建築面積分攤原則為: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按其檔案或協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可按建築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

非公攤面積為:

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供出租或**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訴大家的是:雜物間和車庫等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不計入公攤面積,屬於開發商所有。因而,開發商向外**無產權證書的雜物間和車庫都是違法的。

而百姓如果買到這樣的車庫,其實只有使用權,而且在後期更換物業公司後就難以得到相應的法律保障了。

3、三種欺詐銷售損招。

該車庫是否有預售許可證?

解析:在百姓為購房車庫付款後,若無法正常辦理產權證登記,則比較容易被開發商常用的3種「損招」所侵害。

a、無證強賣型。

明知屬於小區配套不能辦理產權單獨轉讓,開發商卻仍然非法銷售地上或者地落車位,小區內不能辦房產證的建築設施都屬於配套設施,而配套設施是全體業主的共有財產,開發商沒有權利銷售。

b、租賃欺詐型。

以銷售50年或者70年使用權為名欺詐消費者」,事實上《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不少開發商把「車位使用權」賣給消費者,但是不向消費者宣告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這也是一種欺詐行為。

c、賣公共設施型。

將地下人防改造的車位非法進行銷售」,「人防工程」,是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的公共事業配套設施,作為強制配套也已經隨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轉移給全體業主了,而現實中卻存在開發商違法銷售屬於業主的人防工程的現象。

6樓:易書科技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共有建築面積分攤原則為: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按其檔案或協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檔案或協議的,可按建築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

非公攤面積為:

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供出租或**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雜物間和車庫等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不計入公攤面積,屬於開發商所有。

小區車位需要買嗎,新小區車位要不要買

小區車位需不需要買主要看小區業主的個人需求,如果小區內停車的人少,停車位又比較充足,或者有車位可以租賃,那麼小區業主在權衡利弊之後可以選擇不買車位,但如果業主本身有停車的需求,車位又比較緊張,這時最好還是買乙個車位,防止以後沒地方停車。小區買車位與租車位的區別。 時間成本不同。買車位是買到乙個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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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畫停車位收費合理嗎,物業公司在小區內劃車位收費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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