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是怎樣的

2025-05-07 08:10:15 字數 3351 閱讀 6153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

1樓:趙秋華

法律分析:(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仔渣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便可以解除勞動法律關係。

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如在上述三種情況出現的時候,直接念讓書面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的行為便屬於非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梁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

2樓:點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肢姿茄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冊廳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便可以解除勞動法律關係。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如在上述三種情況出現的時候,直接書面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的行為便屬於非法歷察解除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

3樓:律漸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便可以解除勞動法律關係。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如在上述三種情況出現的時候,直接書面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的行為便屬於非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冊廳,用人單位肢姿茄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歷察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認定

4樓:袁霄霄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態陵搜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帆歷未滿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汪碼、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有哪些情形

5樓:張鵬程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情形: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2、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未屆滿且員工不存在過失,單位提前解除合同;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形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1、合同約定的期限尚未屆滿,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1、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未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2、用人單位不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1、用人單位因經濟性裁員,與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第一種情形: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的。

主要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旅高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種情形:

在勞動者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滑鎮掘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三種情形:用人單位信核違法裁員的。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具體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單位違法解除我的勞動合同,準備申請仲裁,我還要去上班嗎?

需要上班,你可以收集能夠證明辭退你的證據,並等三十天後申請仲裁,如果單位辭退你不符合勞動合同法條,就屬於違法辭退你,你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並且單位對於你存在不能夠勝任工作負有舉證責任。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你 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是否自動解除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 低於當...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

法律分析 違法解除拍指毀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有義務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即用人單位違反 勞動合同法 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襲備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