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025-05-01 01:25:10 字數 3895 閱讀 1538

1樓:葉孤翠綠

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

1. 勞動合同:勞動塌拍合同是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關係的主要依據。

勞動合同應當包含用人單位名稱、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勞動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工種技能、勞動紀律、違約責任等內容。

2. 流水賬單:弊喚工資流水賬單是證明員工在企業工作的實質性證明之一。工資流水賬單通常包括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金額及個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等。

3. 社保、公積金等證明檔案: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會為自己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等,這些社保、公積金繳納記錄及證明檔案可以作為員工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的依據。

4. 員工證明:用人單位可以為員工開具證明,證明員工在該單位工作的時間、崗位、工資等,以及臨時工證明團卜羨、零工證明等。

如果員工無法提供以上證明檔案,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城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動監察機構等有關部門申請調查處理。

2樓:o青豆芽

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顫鍵同是可以證明的最茄橘巧簡單的方法,如果沒有,也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證明。

1.工資流水。

公司發給員工工資都有一些記錄,上面有關於公司的資訊一般能證明。

2.在公司勞動期間的記錄。

在公司工作伍鎮,可能會有請假,或者籤的一些工作證明,消費記錄什麼的,但是要注意要有公司的蓋章,不然可能會不認。還可以找一起工作的人證明。

3.社保繳納記錄。

工作以後的社保一般都是由公司繳納,它也可以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

只要在公司工作過,都會有痕跡,當然,平時也要注意保留一些記錄,這樣在收集證據時才更加容易。

3樓:網友

這個有很多。

有勞動合同是最好的,如果激轎豎沒有勞動合同的話,明大那麼工作證,或者有蓋章的帆逗工資單,已經同事之間的證言等等都可以。

如何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4樓:什邡牧諾

首先,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建立勞動關係 最有利的證據悶笑,其次若雙方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的,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汪罩鍵照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考勤記錄等證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一)、 三)、困巧 (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何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存在

5樓:血刺楓默侓

首先,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建立勞動關係 最有利的證據悶笑,其次若雙方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的,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汪罩鍵照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考勤記錄等證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一)、 三)、困巧 (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如何證明

6樓:創作者

員工可以提供如下證據證明勞動關係:1、員工個人的工資單或者考勤、打卡記錄;2、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憑證、記錄;3、員工的工牌或工作證等;4、同事或工作交接物件的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7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首先,已經存在勞動行為。勞動關係的物件指向的是勞動行為,該行為的形成、存在以及終結是形成勞動關係散餘跡的重要標準。其次,已經形成了從屬關係。

第三,預設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著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

勞動關係自毀埋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事實上存在了勞動關係,就算沒有簽過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也是實實在在存在勞動關係的。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以通過這些材料證明:

1、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考勤記錄或者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兆謹模作證族緩」、「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員工如何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

9樓:李紅豔

可以證明員工李衫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下: 1、工資繳納各項 社會保險費 的記錄; 2、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用人單位的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勞動合同。《關於確立勞動關係蘆唯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項規定,單位未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項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陪擾培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10樓:創作者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參照下列憑證: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有合同如何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存在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的存在,對於勞動者來說,發生爭議時首先需要證據來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認定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障費的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對員工任意罰款嗎

公司可以罰款,但是不能隨便罰款,尤其是曠工一天處罰4000元明顯是不合理的,尤其是請假或者曠工而產生的處罰。公司都會按照規章制度處罰,一般都以每個月除以月份天數,再乘以公司規定的處罰力度懲罰,但是曠工一天罰款4000元明顯是不合理的。按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

員工離職時,用人單位必須辦好哪些事?

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必須辦好所有的離職手續,要求員工把工作交接清楚,把員工的五險一金和保險全部都終止,結清工資。員工離職時用人單位必須辦好員工的離職手續,員工的在職經歷以及員工的工作能力評價,還需要檢查員工的電腦以及帶走的檔案中有沒有公司的私隱等等。首先就是一定要同意員工的乙個離職報告,其次就是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