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辭職的時候沒留我,現在工作搞不定,領導讓我回去,我該怎麼辦?

2025-04-24 07:52:15 字數 4760 閱讀 1271

1樓:的瘦

如鉛迅櫻果你槐叢現在還沒有找到更好的工作,你可以回去幫他們這個忙,救人於水火之中,你的同事領導都會對你昌睜刮目相看,也會更加的信賴你。

2樓:小白家美食

既然你已經從槐納上一家公司離職,那櫻明銀麼你可以遵從自己脊宴的決定,如果你已經有更好的去路,可以拒絕前公司的要求。

3樓:小周聊職業

還是服軟會去比較好。因為這樣至少讓自己有個工作,有個收入**不至於影響生活。

向公司領導提出辭職後後悔,想繼續留在公司繼續作需要怎麼辦?

4樓:惠企百科

你覺納配得對乙個言而無信的員工,領導會有什麼看法?

當然了,你提出辭呈之後又後悔了。真誠的找領導談,這時候主動權在領導身上,也就是你是弱勢一方。領導可以依照你的辭呈讓你離職,也可以開恩讓你繼續留在洞褲指公司。

鑑於你真誠的悔改,並且檢討自己衝動的辭職行為,領導可以示純帶好,留你下來。這樣的情況也許是你想要的吧。

事情完了嗎?還沒呢?真正的重點現在才出來。

站在領導的立場下,他會怎麼看你?你這樣的行為表現出,浮躁、衝動、冒失、失信、軟弱這幾項缺點。如果你是領導,這樣的人你會用嗎?

即使用的話,也就是放在最基層的崗位,因為這些崗位影響不大。你未來會不會公升遷?你覺得呢?

領導會不會感覺你是用辭職的方法來威脅領導要滿足你的某些要求,當領導態度強硬的時候,你又後悔了,軟了?這樣沒有擔當、沒有責任感、做事不擇手段的員工,那個領導敢提公升呢?

所以,你這次的行為,已經犯了職場的大忌。真正想給你的建議,並不是讓你真誠的跟領導悔過,而是你三十天一到,立刻離職。這樣還能給領導一些好印象,你是敢作敢當的人。

以後做事前,從各方面多思考一下,再做決定。在職場上,很多時候,做出的事、說出的話,都沒有後悔的餘地的。成年了,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的。

我上家公司在我辭職的時候沒留我,現在工作搞不定領導叫我回去,如何選擇?

5樓:竹兒說教育

在我的第乙份工作,就有這樣的經歷,當時,我提出了離職,我的部門的頭並沒有留我,只有我的直接上級挽留過我,當時我感覺也不夠真誠,而部門的頭乾脆沒有和我談過話,我當時是挺失望的。

離職後不久,公司的問題冒出來了,解決不了,希望我回去。實際上,公兄數乎司我是真的喜歡的,工作也不錯。可是,我選擇不回去,因為當時的情況讓我傷心。

回到你的情況,首先恭喜你,你還有剩餘價值,但是,回去與否,取決於多個方面。正常來說,吃回頭草可以,但是吃回羨悉頭草的概率不高,而且也未必好吃。

一、吃回頭草好不好

回頭草有好有壞,前提是你對回頭草是基本瞭解的,你知道問題在什麼地方畢孝,也知道有點是什麼。今天的你,已經離開了原來的地方,無論原來的地方是不是適合你,我都不建議你一定選擇回去,畢竟回頭草不好吃,我們更不能頻繁地吃回頭草。

二、你是什麼原因離職的呢

離職的原因,歸結起來有幾點,乙個是因為公司的原因離職了,乙個是因為你的直接上級的原因離職了。你離職的時候,上司沒有挽留你,說明在當時的情況下,上司並不看好你。既然是這樣,回去有什麼必要呢。

其次,每個人的選擇是很多的,如果你明確自己的職業規劃,認為有更加合適的機會,也有更加適合你的平臺,為什麼要選擇老的平臺呢、所以,關鍵在你自己明白你想要什麼,去追求,人要往前看。

三、如果不回去,應該如何做呢?

雖然不回去,當時,該幫的忙,我認為還是盡力去幫。人嘛,誰沒有一定困難呢,能夠幫助人,也是一種福分,是福分就會有福報的。對方有的問題,儘量毫不保留地答覆和支援,是做人,也是做事的基本準則。

總結:自己的路,要自己走,知道自己要什麼,勇敢地去選擇,也需要勇敢地拒絕。在職場上,面對對方的需求,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給予適當的幫助是有必要的。

6樓:帳號已登出

領伏伍導要自己回去,那麼首先要把這個工資待遇談一下談了好了之後再回去,不然的話輕易的回核搜去,自己撈不改廳歷到好處。

7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不應該回去,是公司遇到問題了才想要讓你回去,即使回去了領導也不會尊重你,你在公司的地位也比較尷尬。

8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如果沒有辦法勝任現在的工作的話可以選擇辭職,沒有必要去為難自己。

我上家公司在我辭職的時候沒留我,現在的同事工作搞不定,該怎麼辦?

9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覺得這跟你沒有任何的關係啊,根本就不是你該考慮的事情,不管你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離職,你的領導或者是老闆沒有挽留你,那麼說明在當時的情況之下,他認為你是乙個沒孝尺寬有太大用處的人,所以並不看好你。因為他如果覺得你對公司非常的有用,他又怎困棚麼可能會隨便放你走呢?就算你強行要走,他也會進行多番挽留。

然而他並沒有,那就證明你對公司其實是可有可無的,並沒有太多的用處,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為什麼要回去幫他們呢?更何況你現在已經有了新的工作,已經有了新的環境,錢的事情都是過去了,我覺得沒有必要再回去了,也沒有必要再去幫他們。如果你因為幫他而搗亂了自己的現在工作,我覺得就是非常不划算的一件事情,畢竟過去的事情早就已經翻篇了。

其實每乙個人的選擇都是有無數種的,我們應該要對自己的未來還有職業有乙個明確的規劃,選巧亮擇乙個更加合適的機會和平臺。如果你真的覺得原來的公司好,原來的環境好,那麼你就不會選擇從這個地方離開,既然走了,那就不要再回頭。除非他能夠給你乙個非常非常優渥的條件,讓你沒有辦法能夠拒絕,那麼你可以選擇一下。

何況是因為他們現在招聘的同事沒有辦法能夠完成工作的交接,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的同事能夠解決這些事情,他們是根本就不會想起你的,那麼你幹嘛要回去自作多呢?當然如果你覺得之前在公司的時候,他們都對你非常的好,那麼你有必要去幫助他們一下,那你也可以去。如果你不願意的話,那也不需要強求,因為這是你個人的選擇。嗯。

10樓:有知居

雖說是男兒志在四方慎鏈,但也有七尺男兒能屈能伸。你覺得回去能施展才能純巨集就回去,若有更寬褲孫為廣闊的天地就去開闢!送你一句「是金子,在哪都會發光的」!

11樓:夾竹桃

我認為可以給前老闆打**說想要幫忙,對方答應以後就放他的鴿子,看他的笑話。

12樓:韓諾諾

我認為你應該坐著看笑話,畢竟這件事情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公司要調我去其他部門,我不願意去,就要我自己辭職,怎麼辦

13樓:

領導要求我調部門,我不願意。

他也沒有說要我辭職。

今天有乙個不願意去別的部門,就馬上辭工了你馬上批了辭工書。

可以儲存證據到勞動局去投訴。

那是他自己主動辭工的,還是公司給那個員工辭工的呀?

因為我們寫辭工書,還要按手印的。

是不是解除了合同嗎?

再解除合同,你們和公司會達成一致。

會有乙個解除合同協議書的。

是有的。比如這樣的乙方證件號碼:甲乙雙方於2012年10月01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

那你這個不同意調崗位公司沒有明確要求辭職,還是繼續做下去吧。

因為現在疫情期間,工作也不好找啊。

或者說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說你不想去那個部門。

向公司領導提出辭職後後悔,想繼續留在公司繼續作需要怎麼辦?

14樓:梅蘭

那要看你辭職的時候領導有沒有想留下你了,我覺得要是直接答應了,也沒有後悔的必要了。要是想留你的話,你又不想走了那不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我想立即辭職走人,公司領導不批准怎麼辦?

15樓:五希榮臧夏

竹子的答案:真下決心辭職情況是:1》老闆不會不批。

現在的辭職是家常便飯。每個老闆都有充分的準備。若你表現不好,領導是巴不得你主動辭職,他可以減少費用。

如你表現很好,一旦決心辭職,領導會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領導明白無可挽留,很是無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隨緣。領導都會想得開的。他會想辦法與你溝通,溝通後你還是堅持走,他一定會讓你走。

因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話說,和尚走了有道人,舊人離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這是意外情況,萬一有個別的領導不太明智,會以各種藉口留人,即使這樣,他也留不住。

我們可以按自動辭職處理。我們禮貌一些把移交工作做好就可走人。等領導明白過來,再回頭辦一些必要的離職手續。

3》會有一些經濟小損失。公司辭你的職與自己主動辭職,有的單位會有一些規定,就是當月的工資支付問題,我認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損失也應自己承擔。4>按公司的規定或合同辦理。

正常的情況公司都有籤用工合同,都有關於辭職的規定,你完全可以按照規定辦理。總之真想走,有的是辦法。但是要明白:

跳槽要代價,理當細思量。

16樓:ofweek人才網

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三天即可,試用期滿後辭職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無權拒絕你的辭職申請,即使有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未到期也不能作為理由。

二、遞交辭信應以書面形式,或使用公司統一**,一般為當面遞交,你可以在遞交時錄音錄相儲存證據。

三、如果特殊原因也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傳真、郵寄的方式,但最好使用ems郵寄,在訴訟時更容易被仲裁員採信。在郵寄辭信時,請在郵寄單裡註明是辭職信,同時郵寄單底單要儲存好,以作為必要時之證據。

四、如果用人單位不批你的辭職,或者按前述方式遞交辭職書到期用人單位拒不向你支付工資,那麼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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