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裡辭職單批了,組長不要,不往上交,能直接給廠長嗎?

2025-04-21 01:41:25 字數 1958 閱讀 1837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的辭職申請單可以直接上交到公司人事部門,同時員工應該留下繳納旅螞書面辭職申請的證據。

1、員工辭職,只需要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告知單位,正式員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到期可辦理離職,並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單位沒有安排員工工作,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期間的工資。如單位不結清工資,那麼拆絕埋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巨集模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我進廠半年多了 我想辭職不批!我乙個月前口頭和組長說了!還是不批

2樓:陳金華

你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辭職,而不是口頭通知。

工廠是不是組長只有辭工單

3樓:

摘要。親親不是的,工廠組長並不只有辭工單。工廠組長是負責管理和指導一組工人的人員,他們的職責包括監督生產線的運作、分配工作任務、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等。

他們需要與員工保持良好的溝通,並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執行。辭工單只是工人辭職時需要填寫的檔案,與組長的職位並沒有直接關係。

親親不是的,正畝工廠組長並不只有辭工單。工廠組長是負責管理和指導一組工人的人員,他們的職責包括監督舉散森生產線的運作、分配工作任務、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等。他們需掘攔要與員工保持良好的溝通,並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執行。

辭工單只是工人辭職時需要填寫的檔案,與組長的職位並沒有直接關係。

親親工廠組長在工廠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他們需要具備一定的管理和領導能力,能夠協調和排程工人,確保生產線的高效運作。他們還負責監督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安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意外事故。

此外,工廠組長還需要與其他部門的負責人進行協調,以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進行。工廠組長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分配工作迅豎任務:

根據生產計劃,合理分配工人的工作任務啟昌絕,確保生產線的平穩運作。監督工作進度:及時瞭解生產進度,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確保生產計劃的順利執行。

培訓和指導:對新進員工進行培訓,並對工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輔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安全管理:

負責制悄姿定和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確保工人的工作環境安全。與其他部門的協調:與採購、質檢等部門進行協調,保證原材料的**和產品的質量。

工廠組長在工廠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的工作不僅僅是處理辭工單,還包括管理和指導工人,確保生產線的高效運作。

廠裡辭職不批怎麼辦,辭職廠裡不批,也拿不到辭職單怎麼辦?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提前30天通知即可解決勞動合同,如果工廠辭職不批,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我要辭職但組長不給我辭職單怎麼辦

用心溝通,可能他有他的難處,表明你的態度,先禮而後兵,或者以後有相見的日子,珍惜有緣人 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穩妥起見可以將辭職報告快遞給公司負責人。留下快遞憑證即可。首先,2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你這裡試用期有3個月,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其次,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

我想辭職,廠裡不給辭職怎么辦,我想辭職,廠裡不給辭職怎麼辦?

剛回答一個這樣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30天后就可以離職 不管他批不批辭職,就可以正常離職了,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