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之外的團建到底算不算是加班?

2025-04-18 20:25:34 字數 5438 閱讀 9930

1樓:羊羊羊楊雲飛

事實上,不管是從任何乙個角度出發,工作時間之外的團建都不屬於「加班」,因為這本身是工作之外的活動,而且基本上沒有公司會「強制」參加,只是不參加的確是很「不妥當」的,而且還可能遭受一些無端的後果,所以大部分「打工人」其實都在默默參加團建。

首先,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團建本身就是屬於工作之外的內容,而且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工作時間外的團建活動,需要按照加班給員工發放工資,所以即便是大家參加了工作時間之外的團建活動,也不可能獲得加班工資。

團建在勞動法庭上不過就是「聚餐」一類的活動而已,是屬於娛樂的一部分,而不是工作的一部分。

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公司也不能強制讓員工們參加團建活動,員工遇到工作時間之外的團建活動時,其實是可以大膽「say no」的,只是很多人不好意思,或者擔心因此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選擇硬著頭皮去了。

其次,團建本身其實是有必要的,這不僅僅是讓員工之間互相瞭解、增進感情,也是為了讓大家培養默契,那麼未來的工作中能夠合作得更加愉快。而員工們其實也不反感團建,而是反感在工作時間之外的團建,這是因為公司捨不得讓大家在工作時間內去參加娛樂活動,但是又必須要做團建活動,所以便讓員工們犧牲自己的時間,不得不說這部分公司算得真「精」!

最後,為了解決大家對團建的各種意見,也建議各大公司將團建活動的時間定在工作日,而不是一味地去佔據員工們本就所剩無幾的休息時間,畢竟團建本身也是屬於工作的一部分。

2樓:行秦

算加班,因為它佔據了私人的時間來增加同事之間的關係。

3樓:夏天過是冬天

嚴格意義上來講是算加班,畢竟也是公司安排的事情,但是團建這種事也沒有聽到要算加班工資的,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

4樓:情感導師素顏

我認為算是加班。我認為加班就是還是面對公司的一群人一起做一件事情,即使這些事情是有可能讓你放鬆的,但也屬於加班。

工作日團建算上班還是休息

5樓:賈寶驊

看團建活動的性質,如是以提敏敏脊公升業務技能的培訓,則應算作工作日,如是單純的放鬆身心增強凝聚力的活動,應算作放假。團建佔用休息日不合理,休息日休息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取消該項權利,員工可自由選擇去或者不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關於年休假,多數公司都在員工手冊中有體現,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橋滲關的制度時,應當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體時間的主動權,但應視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必須在乙個公曆年度內,安排員工休假。

2、單位原因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必須經過職工的同意。單位對職工未休年休拿告假天數,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資報酬。

3、員工沒有休完當年的年休假辭職時,公司也應當支付相應的折算後工資。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被辭退,合法嗎?下班後的團建,算加班嗎?

6樓:妙依雲

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被辭退不合法。

下班後的團建不算加班。

我國憲法規定了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勞動法也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所享有的各種勞動權益,包括休息休假的權利,公司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班後屬於休息時間,如果公司強制員工在下班後參與團建活動,則侵犯了員工休息的權利。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下班時間參加團建活動,並以此作為考核標準,屬於要求員工強制加班的情形。根據勞動法第四遲山十一條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該團建活動應當被認定為是加班,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同時,員工也有權拒絕強制加班。

<>若本職工作並非負責公司團建活動,則其有權選擇是否參加下班後的團建活動,公司應當尊重員工的選擇。若公司以員工在非工作時間拒絕參加公司的團建活動就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從而解除與周女士之間的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有權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其支付賠償金。

良好的團建活動可以促進員工之間的良性合作,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碼笑中凝聚力。企業在組織團建時應當充分尊重員工的意願,在維護企業文化的同公升腔時,應當保障員工的休息權利,才能更好地發揮團建的作用,增進企業與員工的親切感、歸屬感。

7樓:風塵情感老師

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被辭退,是否合法,涉及到勞動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而加班是指在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和休息日以外,為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因此,下班後的團建並不屬於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參加。

如果僱主因此敬缺而解僱員工,這是不合法的行為。因為員工有權利拒絕加班,而拒絕參加下班後的團建並不算加班。如果僱主因此而解僱員工,那麼這是對員工權利的侵犯,員工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然,如果凱歷公司規定下班後的團建是必須參加的,員工可以選擇接受或者辭職。

但是,如果公司規定下班後的團建是自願參加的,員工有權拒絕參加,而且不應該因此而被辭退。

在實際工作中,加班和下班後的團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員工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如果公司有規定下班後的團建是必須參加的,員工可以選擇接受或者辭職;如果公司規定下班後的團建是自願參加的,員工可以拒絕參加亮孫辯,並且不應該因此而被辭退。

8樓:玉蓉小仙女

1. 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被辭退是不合法的。員工有權選擇是否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公司無權強制員工參加。如果員工因此被辭退,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要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 下班後的團建不算加班。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的情況,而下班後的團建並不屬於工作範疇,因此不算加班。

如果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超過了法定工作時間,應該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用,但這需要根據公司具體的規定和實際情況來判斷。

3. 公司組織團建有其目的和價值。作為一種企業文化建設和員工關係管理的方式,公司組織團建可以增強員工的凝聚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團隊協作能力。

因此,參加公司組織的團建活動也是乙個展示自己的機會,可以向同事和領導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個性。

4. 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團建需要謹慎,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興趣進行選擇。如果員工有重要的私人事務需要處理或者身春梁體不適等原因不能參加,應該提前向領導或者同事說明。

同時,員工也應該尊重公司組織的活動,積極參與,展現出自己的團隊精神和主動性。

總之,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裂兄被辭退是不合法的,員工有權選擇是否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下班後的團建不算加班,參加公司組織的團建可以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團隊協作能力。員工需要謹慎選擇和積極參與,以展現自己的團隊精神和主動性。

9樓:星萬月灼

拒絕下班後的團建被辭退,不合法。這是因為法律上規定,下班後的團建通常不是強制性活動,員工有權決定是否參加。如果下班後的團建有工作相關內容,且時間較長鋒答基,則應該算作加班。

首先,根據《勞動法》,員工擁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的私人生活自由。因此,員工有權決定是否參加下班後的團建活動。如果員工因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而被辭退,這屬於非法解僱。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擁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的私人生活自由。如果員工因參加或不參加團建活動而被辭退,這都屬於違法行為。公司不應該因員工拒銀謹絕參加下班後的非工作時舉此間活動而解僱員工。

其次,關於下班後的團建是否算加班,主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團建活動中有學習、彙報工作等與工作相關內容,並且時間較長,則可視為加班。員工要求參加團建算加班時間或得到報酬,公司拒絕的情況可能屬於違法。

然而,如果團建純粹休閒娛樂性質,沒有與正式工作關係,則不屬加班。

最後,無論如何,由於下班後的團建並非強制,員工即使不參加也不應受到懲罰。如果員工拒絕參加下班後的團建,公司不應該以此作為解僱員工的理由。如果員工因此被辭退,員工有權尋求法律幫助。

諮詢律師會建議員工解釋情況,並看員工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的立場。如果確實屬於非法解僱,律師可以幫助員工起訴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員工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參加下班後的團建活動。如果員工因此被辭退,公司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員工應該瞭解自己的權利,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很多公司會把團建放在週末,佔用員工的週末時間好不好?

10樓:哼哼娛樂八卦

很多公司會把團建放在週末,佔用員工的週末時間好不好?

大夥兒在平常上班的時候一般都是很忙的,大部分大夥兒一上班便開始投入到了工作中當中,即便是中午休息時間或者下班了的時間也,大部分人都是在忙著自己的事,同事間極少有交流的機會,企業為了能提高職工之間的交流,推動團隊和睦,協助員工在企脊薯嫌業尋找信任感,便會機構各種各樣團隊建設。

活動來讓員工們通過這個團隊建設活動,對彼此的掌握更加深入和深入一點,通過這個主題活動,員工們對公司的經營理念。

及其公司文化還能有乙個更加深入的認知,所以很多的公司在每櫻手年都會舉行一些團隊建設活動。

有些公司為了不佔用上班時間,危害企業效率高效率,就選擇用禮拜天二天的時間去團隊拓展,週末去團隊拓展得話,不但人越來越多了,並且由於交通出行各方面都不是太便捷,因此高效率就不太好,加上許多的員工本來還想要利用週末的時長去做一些私事休息一下,可卻被公司佔有了去團隊拓展,很多人的心裡都有心態,而企業運用週末去團隊拓展顯而易見是很不合適,由於佔用手肢了職工的休假時間,兩天的團隊拓展結束之後,員工們的心身都還沒得到放鬆,就需要再次逐漸一週的工作中,很顯然,對員工自己以及公司工作效率。

都有一定的危害。

員工們針對週末的理解就是釋放壓力,和自己的朋友親人聚一聚,但如果企業卻用職工的禮拜天去進行團隊拓展,許多的員工都是會表明非常的不適用,由於團隊拓展的過程中需做各種各樣活動遊戲是很消耗體力的,當然如果禮拜天二天一直都處於團隊拓展的過程中,到週一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去融入工作中,並且兩天時間感覺。

就像被白白浪費一樣,許多的員工對公司發展這種行為表明很無奈,但卻又萬般無奈,由於職工沒辦法去違反企業的一些確定,也不能夠回絕參與,因此員工們都是非常為難的。

上班中突發心肌梗塞算不算工傷,在工作時間心肌梗塞,算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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