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沒方向盤的船
現在是法治社會,早已取消了事實婚姻一說。只螞胡瞎要沒有打結婚證的婚做冊姻,都屬於沒有結婚。各人權益不受法律保護。所謂事實婚姻,只有通過互相協商,協議分開,不存在悶空離婚。
2樓:姜玉萍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就是指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鋒啟用的婚姻。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行為發生於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已銀並襪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規定: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 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 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蔽弊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3樓:小山村情懷
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則洞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如果證明不了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謹侍。
此時,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後,按離婚程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孫晌枯關係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事實婚姻怎樣離婚呢?
4樓:銳悅
事實婚姻如果已經補 辦結婚登記 ,離婚則按照法律規定進行離婚;若沒有補辦結婚登記,在這種情況下,若雙方想要離婚,自行 解除同居關係 即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第六條規定,審理 事實婚姻關係 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第七條規定,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5樓:劉娜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力,而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結婚證,事實婚姻後補辦結婚證的,可以攜帶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事實婚姻沒有補辦結婚證的一般不需要離婚,你可以諮詢當地婚姻登記部門。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猛絕、身枝悶姿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罩告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6樓:李瑤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現在已經不認可事實婚姻,所以不存在如何離婚的問題,事實婚姻也沒有結婚證,想辦理離婚的可以先辦理結婚證再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悔譽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蠢前敬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帶慎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7樓:唐青春
法律分析:1986年3月15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一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屬於事實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1986年3月15日之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屬於同居關係,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非法同居關係。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後,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事實婚姻有小孩如何離婚,事實婚姻如何離婚有孩子
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事實婚姻的當事人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此沒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想要離婚時,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離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先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離婚之後,對事實婚姻所生的的子女,父母雙方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法律依據 最高人...
事實婚姻沒離婚能否再婚,事實婚姻如果沒結束一方能再婚嗎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 男女雙方的同居 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 穩定的共同居住 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 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 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 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 2 雙...
是事實婚姻,什麼叫事實婚姻?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 男女雙方的同居 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 穩定的共同居住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