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傷情穩定後,一般在醫療機構建議休養的時間期滿後,即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雹兆配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猜搜勞動能力鑑源指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親,傷情相對穩定即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因為握敏各種傷情不同,法律沒段賣枝有具體規定工傷職工什麼時候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在傷情相對穩定是,應當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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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多久可以進行傷殘鑑定?
3樓:梁孜
法律分析: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故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需等到傷情穩定後,在此法律沒有給出具體期限。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認定後多久可以進行傷殘鑑定?
4樓:陳嘉良
法律分析: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工傷認定後多久可以進行傷殘鑑定?
5樓:李浩
法律分析:工傷職工經過工傷認定後,應當在傷情經過**相對穩定時,確實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再進行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6樓:程巖
法律分析: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是必須**出院並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出院後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7樓:點行**
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是必須**出院並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出院後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第三十七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後多久定傷殘鑑定
8樓:何麗娜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後,應當在**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纖沒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毀森納。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春攜。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結果認定為工傷之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是不是還要寫申請,然後在通知鑑定時間
傷情相對穩定即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因為各種傷情不同,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工傷職工什麼時候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在傷情相對穩定是,應當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可以有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提出,是否需要寫申請各地規定不一致,但必須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 工傷認定決定書...
我受傷,工傷認定書現已拿到,什麼時候進行傷殘鑑定
穩定後,一般出院2 3個月沒有什麼變化就可以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
工傷認定下來以後是不是要等月才能做傷殘鑑定啊
是不是工地工傷大拇指受傷甲床少1 2公分必須三個月才能鑑定傷以經都好了 如果沒有二次手術的,就可以直接申請鑑定了!鑑定需要兩個月,鑑定結果下來需要一個月能拿到賠償。我的就是這麼辦的,你可以自己去社保申請鑑定你值著公司給你辦效率肯定慢 主要是看骨折癒合情況,是否影響勞動能力,合理評定工傷等級。一般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