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傷,工傷認定書現已拿到,什麼時候進行傷殘鑑定

2022-01-14 18:50:16 字數 2880 閱讀 3770

1樓:匿名使用者

**穩定後,一般出院2~3個月沒有什麼變化就可以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我工傷小腿脛腓骨骨折內固定兩塊14顆螺絲,工傷認定書已經拿到了,現在沒有取出內固定我可以去做傷殘鑑定嗎

3樓:簡簡單單

一般工傷傷殘鑑定要等內固定折除後,才能鑑定的,你這要的傷情,恢復正常的話,是九級傷殘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式鑑定標準》2006。

我是工傷,工傷認定書已下來,我現在是不經過公司,我本人自己可以預約做傷殘鑑定嗎?鑑定結果合法有效嗎

4樓:郭某某律師

本人可以申請工傷鑑定

但公司也可以申請工傷鑑定,公司申請你不做,為什麼?你不做造成損失當然沒公司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的。

我想申請傷殘鑑定。現在我有了工傷認定書,還需要那些材料?還有現在需要不需要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應提交哪些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填寫xx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檔案和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工傷傷殘鑑定程式

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程式一般為:

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的,那麼傷者必須憑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係,才可以辦理工傷鑑定。因此,有關部門提醒,外來務工人員在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一式兩份,自己手中留一份。這樣在出現以外糾紛時,才可以有所依據,通過正當途徑切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工傷傷殘鑑定程式的重要性相信已經不用小編再強調,希望各位需要進行工傷傷殘鑑定的勞動者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工傷上傷殘鑑定,要是超過時間再申請鑑定的話,相關部門可能就不會再進行鑑定,這樣對工傷職工來講是很不利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拿認定書去社保局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哪有表,你填一張,單位蓋章後就等安排時間去鑑定!你照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上面的時間去指定的醫院鑑定就可以了,一般鑑定結果會在20天后出來!

7樓:手機使用者

你這個情況我也遇見過。你只要有傷殘等級監定書,找當地勞動局進行仲裁或者有足夠證據直接告他…

8樓:手機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了嗎,建議先申請仲裁,然後由仲裁機構委託,以防以後對方不承認鑑定結果,委託後,仲裁機構會讓你提交東西,你只需配合就行了,到時可能會讓你本人去,病歷也要提交,我們做過的基本就是這些。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經醫院專家初評);

2、工傷認定書:

3、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

4、出院小結;

5、病歷卡;

6、受傷部位**;

7、個人身份證影印件。 (然後把這些材料提交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在工傷認定中,認定書未下來,公司突然要倒閉,而倒閉後,我能拿

仍然可以以公司剩餘財產變賣受償的 依法可以由工傷保險 先行支付。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 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 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

我是2023年受的工傷,認定書已下來,沒有去鑑定,現在能鑑定嗎

一般來說,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

在網上可以查到工傷認定書有沒有落實艾謝謝

你好 根據題主的題意 有以下回答 根據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釋出的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行辦法 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 致殘 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 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