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想辭職領導不批准咋辦

2025-03-24 18:50:14 字數 1038 閱讀 5795

1樓:大連微笑漢語

這種情況很長見,領導不批說明了員工的重要性,再就是有可能崗位重要一時找不到人,你可以給領導一段時間找人,雙方都有餘地,再就是突然有病來不了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非辭職那就是這月工資別要了直接遞交辭職報告,交還所有單位物品交代好你的工作然後走人,直接讓對方按照曠工開除處理,這類情況想要工資可能比較難。

如你還就要工資那勞動合同法看全文,這需要去單位所在區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這需要你先花錢而且需要耗費時間幾個月才能解決比較麻煩。

3樓:喵喵社會堂

員工若按照勞動法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的情況下,提出申請滿了30日以後領導不批准員工是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的。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申請辦理離職是需要提前30日進行書面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員工提出辭職,領導不批准怎麼辦

4樓:季法明

法律分析:提交辭職信是員工向單位表達瞭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而非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單位有權不同意辭職申請。如果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單歷穗位,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旁衡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運爛做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公司領導不批怎麼辦,辭職公司領導不批准怎麼辦?

基本上提前一個月交辭職報告,不會不批的,不批那你就在那啥也不做,看他怎麼辦,他還是不批,那你也樂得白拿工資,呵呵 法律沒有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單位批准的,勞動者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就行了,到時可以離職走人。若領取不到工資,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付費內容限時免費...

員工辭職,單位不批准,員工就隔三差五的請假員工算不算違法?

不屬於違法。員工有請假的權利,但單位有稽核的權利。如果無正當理由請假單位可以不批准。不批准而不上班,屬於曠工,情節嚴重,可以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法律分析。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 如渦街流量計 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 如差壓式流量計 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

辭職不批應該怎麼辦,員工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你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到時候不管批不批,你都遵守了勞動合同約定,你就可以走人了。如果到時候公司不批你辭職,你走的話公司很可能不發你後面的工資,另外不知道你公司幫你買保險沒有,沒有的話到時候可以一起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返還工資和補償保險。如你所說,個人跟公司打官司還是很煩心的,一切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