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過世另一方健在怎麼過戶

2025-03-14 04:00:24 字數 4816 閱讀 1339

1樓:賈寶驊

由另一方和子女們協商一致,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就可以去房管局辦理。

一、辦理手續問題。

1.如果房產是商品房,房產證只有健在乙個老人家的名字,這是可行的。老人家攜帶本人的鬧者枯身份證,房產證等,即可將房子賣給其中的某乙個子女的嫌虧(當然部分城市有限購,子女需要有買房資格,這個就不討論了)。

2.如果房產證有兩個老人的名字,或者房產證只有已經去世那個老人的名字,或者房產是房改房等特殊房產,健在的老人無法單方面辦理過戶手續。這個對於老人家來說,還是有可能發生的。

3.如果房子有抵押,有查封,或者其他限制**的情況,自然也是無法辦理過戶液洞手續的,這個不講了。

4.如果是房管局認定可以過戶,那麼攜帶齊全的證件即可辦理過戶給某個子女,如果房管局認為交易不符合條件,就會當場退件,不可以辦理相關的手續。房管局在稽核交易條件的時候,不會稽核業主的房產是否夫妻共有,是否婚後購買,是否得到配偶的允許,只需要房產證有名字的人出面賣房即可。

房改房雖然只有乙個人,但是當年分配房產的時候通常是分給夫妻的,故而房改房**需要提交房改房繳款明細表,稽核配偶情況,如果配偶去世了,依然需要辦理繼承方可**。

二、子女遺產分配問題。

老人去世了,老人的遺產按理需要辦理繼承手續。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繼承法法定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23條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以上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樓:壽興有有茶

老人一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就要依照繼承法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敏灶,死者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產權談搜。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橋侍扮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過戶。

夫妻一方去世房產能過戶給另一方嗎

3樓:姜超

夫妻一方去世房產可以歸另一方,但是需要滿足生前立有遺囑,其房產由其配偶繼承。如果過世一方生前未立遺囑,則過世一方的房產份額需要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如果過世一方還有子女或父母等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利繼承相應的份額,夫妻一方去世房產不全歸另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去世怎麼過戶

4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去世,辦理房產過戶分以下情況:1、夫妻一方過世且留有遺囑將房產遺贈他人,房子過戶需要先辦理繼承公證,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房產證原件等相關證件,並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再由繼承者和死者配偶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2、夫妻一方過世但沒有留下任何遺囑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親屬作為順序繼承人,都有權利繼承已故一方的房產,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辦理繼承公證後,繼承人帶有上所需要資料以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申辦房產過戶程式。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一方老人去世另一方可以賣房嗎

5樓:冷明科

法律分析:房產證是夫妻二人名字,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可以**房子的。因為房產是兩人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產權在無遺囑前提下,應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如果需要獨自獲得產權變賣的話,需要有繼承權三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放棄,並要需要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去世一人房產如何過戶

6樓:姜超

夫妻一方去世房產過戶:如果是過戶給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證明等材料去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是過戶給子女,還需要辦理去辦理繼承公證等材料才能去進行過戶。

【法律依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在世,房屋怎麼過戶

7樓:上海王明磊

法律分析:1、首先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

2、繼承公證需要帶以下這些證明: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3、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需提交以下這些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2)繼承公證書(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8樓:胡文學

由另一方和子女們協商一致,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就可以去房管局辦理過了。一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就要依照繼承法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蘆轎局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陪讓死者名下那一半產權,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過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帆轎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老夫妻一方過世,怎麼過戶房產

9樓:銳銳說法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的過戶方式是: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們的配偶,全部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這樣就能把房產變為只未死亡一方乙個人名下。

如果去世的一方還有其他繼承人,則需要等遺產分割清楚後才能賣房。去世的一方的法定繼承人,包括他的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到當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再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當雙方成為夫妻之後,在婚姻還是得到法律認同的情況下,也就是婚姻關係任然持續存在的情況下所擁有的物資都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如果在結婚後購買的房產,應當是夫妻雙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處理的權利的賀純檔,所以只有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有資格賣出共同購買的房子。

1.過世一方生前立有遺囑的,褲凳其房產由其配偶繼承,則另一方可以將房產過戶後到自己名下再行**。,2.

過世一方生前未立遺囑的,過世一方的房產份額需要按民法典禪亂的規定進行繼承,如果過世一方還有子女或父母等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利繼承相應的份額,健在的配偶在此種情況下不可直接**房產。,夫妻共有財產一方死亡後,另一方繼承遺產的不要求必須公證。配偶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其基於法律規定和與被繼承人之間的人身關係取得繼承,不需要公證。

當事人可以選擇是否負繼承進行公證。進行繼承公證可以預防繼承糾紛,維護關係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老人同居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繼承房產嗎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未按 婚姻法 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我國婚姻法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記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具有夫...

夫妻一方過世,那麼另一方等他父母百年以後能否和他的兄弟姐妹共同分

如果沒有再嫁,可以的 要看情況,如果活著的一方也盡到了孝心,可以一起平分。如果沒在進孝道,可以由他的子女與死者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這就是代位繼承。按理說不能了,除非他有照顧老人,並且這樣也是不能作為繼承人繼承財產,而是另一種,有繼承了財產的繼承人給他分一點 我丈夫去世後他父母也去世了他的兄弟姐妹要來分...

簽字可以委託另一方辦理房產過戶嗎

一 房屋過戶辦理公證的流程 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 個人身份證件 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審查資料。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