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0年合同到期離職能否有工資補助

2025-03-11 00:10:17 字數 3835 閱讀 8441

1樓:王元頁

1,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新合同維持或者提高合同待遇,勞動者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沒有補償。

2,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新陪老合同降低待遇,或者單位主動不續簽,合同終止的,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

3,補償標準為在本單位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進行補償。

4,《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畢改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手亂判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網友

員工個人提出離槐好職是沒有任何補償金的,除非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頌絕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野明姿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因為這個原因提出離職的可以獲得補償金。

工作10年了是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了,考慮清楚是否離職吧。

3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沒有。被離職有。

在公司幹了10年離職會有補貼嗎

4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在公司幹了10年離職是沒有補貼的,主動離職,不能獲得補償。

只有下列情況,公司才會補償: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4、用人單位以baoli、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哦。謝謝您選擇我們的服務!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在公司幹了10年離職橘衡是沒有補貼的,主動離職,不能獲得補償。只有下列情況,公司才會補償: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4、用人單位以baoli、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滲伍歷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哦。謝謝您叢搜選擇我們的服務!

貼補旁廳(多指財政上的)。財政補貼是指國家為了實現特定的政治經濟目標,對指定事項由財政安排專項**向企業或個人提供的一種補貼。泛指政拍哪府付與服務設施的全部款項,包括襲啟碼對實際服務設施的補償及純津貼。

是指一成員方**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

在公司工作了10年辭職有補償嗎?

5樓:尚英傑

法律分析:一或頌、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物迅。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衫螞鄭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公司8年自己離職了有補助嗎

6樓:律漸

法律分析:員工通用人單位自主解除勞動合同的,這5種情況具有經濟補償: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因此在發生上述情況的時候,勞動者依尺顫曆法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洞猛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陵搜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在公司8年自己離職了有補助嗎?

7樓:劉歡

法律分析:員工通用人單位自主解除勞動合同的,這5種情況具有經濟補償: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基敬凱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因此在發生上述情況的時候,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稿談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搏喚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在公司上班十年,離職有補貼嗎?

8樓:律漸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公司工作十年,離職時可以獲得經濟 補償金 的。.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乎並續等;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陪友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蘆頃槐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我在公司工作3年,合同到期,本人想終止合同,可以拿失業保險金嗎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或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不行哈,注意樓上朋友引的條款 非本人原因 上溯三條是要同時滿足哈...

我已在公司工作10年,假如那合同到期了,廠裡不續簽或者說終止。我能要求賠償嗎

當然可以,那是你的基本權利,只有員工主動辭職或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才沒有經濟補償 一 分兩個時間段處理 1 2008年以前合同正常到期公司不續簽,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 2008年1月1日起,合同正常到期公司不續簽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總結 如果你的合同期限是在08...

在公司工作3年,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也沒有叫回去續簽合同,然後現在公司以銷量差為由讓我們回公司辦離職

在公司工作3年,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也沒有叫回去續簽合同,然後現在公司以銷量差為由讓我們回公司辦離職,不合理的 這是不跟你們續簽勞動合同了,三年工齡的補償應給你們,即應補發三個月的工資。很正常的一件事,合約到期可以不續簽的。補償也可能沒有多少。你辭職補償公司嗎。一個道理。有買失業險的可以領取失業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