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員工因調崗去和董事長爭吵被解除勞動合同,你怎麼看?

2025-02-14 02:55:23 字數 956 閱讀 3486

1樓:西湖人社

董事長作為公司主要領導,有下達開除員工命令的權利,但無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權利。

因為從來沒有乙個勞動合同規定,員工因為與領導爭吵而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董事長單方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

從董事長頤指氣使,獨斷專裁解除員工勞動合同這件事上,不妨作一番分析,自從公司(國有或民營)這一領導基構重新代替以工廠廠長領導制以後,公司的領導基構及執行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除其繼承了工廠嚴格的管理制度以外,公司的領導層,上至董事長下至小組長,許可權都有明確的分工,這種分工只能按嚴格的許可權規定來執行。

而某些公司,如:口子窖,不同程度的把領導權力情緒化了,即你被誰得罪了,你可以越權治裁他,或者不按程式來處置他,這就是你作為董事長的優越性嗎?這與封建王朝的皇帝有什麼區別,但請你記住,這是擁有優越制度的現代社會,員工不是長工,你也不是資本家,你用資本家的家長方式象對待長工一樣,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是錯誤的。

我這麼說這位董事長,不是偏理於那位員工,如果那位員工犯有紀律性的錯誤,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你可以通過人事部門進行處罰,並進行公示,而不是獨斷專裁,這是其人格的退步,或是對現代社會制度的抹黑。

我想企業裡員工都是最棒的,他們拿著微薄的收入,在默默地奉獻著自己的青春,當他們老了的時候卻被企業無情的淘汰,這在任何有良知的人看來都是引人悲憤的,首先我們要看乙個人的社會屬性,而不能一味地用企業的興衰來決定這個人命運,原有的下崗分流減員增效這都是謬論,企業沒有發展首先是管理者的問題,不是嗎?

2樓:甜豆說娛樂

這麼做不符合勞動法,應該讓員工回到原崗位,不得降低該員工的薪資和其他待遇水平。這名董事長如果不悔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3樓:花花就是我

其實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因為得罪了董事長的話是很容易被炒魷魚的。

4樓:大樹苗

我覺得這種做法非常不正確,企業並沒有資格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該要得到員工的同意。

口子酒和口子窖區別

口子酒是安徽口子酒業的品牌名,旗下的口子窖酒是主營的中高階系列產品,正如茅臺酒和茅臺飛天酒的關係,所以,口子酒和口子窖一個是品牌名,也是對口子酒業旗下所以產品的統稱,口子窖是指某一具體系列的口子酒。好酒自然有它的特色,安徽口子酒如同它的名字一樣,入口香甜,回味不絕,就像天生的為人類的口腹提供的美酒。...

員工因達不到產量可以辭退嗎?

不可以辭退。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可以扣除獎金。員工達不到產量,也只可以扣除當月的績效獎金。只要是員工上班班時間沒有偷懶,勤快的工作,只因手慢而完不成量,不是辭退員工的理由。員工因達不到產量,當然是可以辭退的。因為這是他自身的原因。當然是可以的。員工的工作不能達到規定的要求,是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

員工因工傷住院期間護工費用由誰承擔?

由用人單位承擔。在停工留薪期內,員工的工傷不能自理,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對於你所述的時間段在停工留薪期內,因此這個階段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負責。員工只要被認定為工傷,其住院期間護工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承擔。不只護工費,包括醫療費,住院費等都由單位承擔。員工在公司發生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