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因工受傷應找誰,單位員工受傷應找誰來賠償?

2022-09-05 06:36:37 字數 5376 閱讀 4491

1樓:iyou風

如果工人因工受傷,那麼就找你的上級,

這是屬於工傷,單位是要負責任的。

單位員工受傷應找誰來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屬於工傷,進行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賠償,不賠償,進行勞動仲裁。

僱傭工人受傷了,該由誰承擔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類似勞務關係,這種情況,提供勞務者,對自己的傷害,屬於風險自擔。對於他若造成別人傷害,就是僱主負責了。

這裡,應該是他自己負責了。不用裝修公司負責的。

5樓:擔待

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的傷,這個是要由你們承擔責任的。

如果員工在工作中受傷,老闆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6樓:皮蛋粯子粥

員工工傷,企業老闆應該承擔全部的**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其全部**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

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確定為殘廢時,按下列情況,由勞動保險**項下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一、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卹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時止。

二、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卹費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三、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應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給予適當工作,並按其殘廢後喪失勞動力的程度,付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退職養老或死亡時止,其數額為殘廢前本人工資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但與復工時本人工資合計,不得超過殘廢前本人工資。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四、殘廢狀況的確定與變更,由殘廢審查委員會審查。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的認定標準:

我國原勞動部2023年釋出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王舸律師

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場所受傷的屬於工傷,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在受傷後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否則勞動者可以受傷後一年期限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工傷等級鑑定,按鑑定等級結果核算工傷賠償金額。

8樓:餘寧虹律師

走工傷程式,一般的錢都是工傷**支付了。(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人受傷我該怎麼賠償

9樓:華律網

因工受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是,在建設領域,轉包、違法分包普遍存在,轉承包人、違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們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通常被叫作包工頭。因此,僱員與包工頭之間形成的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僱傭關係。那麼受僱於包工頭的僱員因工受傷,都能向誰主張什麼賠償呢?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1條第1款和第2款的規定,僱員可以向僱主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包工頭是個人不具有承包資質,而僱員的前用工單位即發包人、分包人對包工頭沒有相應資質是當然知情的,故僱員可以同時起訴該發包人、分包人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4項之規定,僱員可以直接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傷殘等級評定後,對依法應由單位承擔的工傷賠償專案有權要求向包工頭轉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單位支付。因此,對於轉包、非法分包僱員受害情形,僱員既有權主張侵權賠償責任,也有權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僱員有選擇權,只能選擇其一主張,選擇行使後不得另行主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10樓:老故

這個事情還真不好辦,要說該賠多少要根據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計算,包括後續醫療費,生活費,老人的贍養費等,具體數額可在當地請工傷保險科的專家幫忙計算。

估計你也沒有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吧?建議你把功夫花在照顧對方上面,讓對方感覺你的真誠,只有這樣,對方才能體諒你的苦衷,不會在實際賠償中為難你。

11樓:濱海明珠

先自己協商一次性賠償吧,如果走法律途徑你就麻煩了,賠大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了個去 這事讓你攤上了 你攤上大事了 包工頭都會給沒個工人投保團體意外保險 你沒給投保麼 沒人只需100塊錢 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像你這樣的情況你的給陪多少才是個夠啊。

如果員工發生工傷時,該怎麼處理

13樓:華律網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5.

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4樓:如一

發生工傷後,及時按照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時間和資料要求進行申報。

其次,及時辦理工傷認定。

(一)屬於工傷事故情形的:員工發生事故後,應及時辦理工傷認定;如下情形屬於工傷事故: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工傷事故的流程: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之後的一個月內到企業註冊地的勞動部門辦理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第三,落實工傷待遇。

工傷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幾個專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上述三項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為受傷員工受傷前的原待遇乘以停工留薪(需要醫院開具病假單或其休假憑證)。

最後,做好受傷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和重新上崗的安排工作。

僱員因工受傷僱主可以解僱僱員嗎,僱員因工受傷後,與僱主簽了協議後,受傷程度更進一步嚴重了,怎麼辦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內的 四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當然不可以。還需要申報工傷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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