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案中收集證人證言應著重注意哪幾個方面

2025-02-09 14:20:07 字數 2738 閱讀 5854

1樓:麗江郜雲

一)證言的內容是否為證人直接感知;

二)證人作證時的年齡,認知、記憶和表達能力,生理和精神狀態是否影響作證;

三)證人與案件當事人、案件處理結果有無利害關係;

四)詢問證人是否個別進行;

五)詢問筆錄的製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是否註明詢問的起止時間和地點,首次詢問時是否告知證人有關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證人對詢問筆錄是否核對確認;

六)詢問未成年證人時,是否通知其法定**人或者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合適成年人到場,有關人員是否到場;

七)有無以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證人證言的情形;

八)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釋。

2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對方說話的神情和對方一些說話的小細節。還有對方的眼神。

朋友,以上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認可了我的,請您為滿意答案,如有疑問,請追問或者補充。 羊年要到了。

祝您生活喜樂羊羊。

公安機關在行政案件中所收集的證人證言可否在刑事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

3樓:網友

按實際情況,如果證人證言是通過合法的方式獲得的,雖然是在行政案件中所收集,仍然可以按實際情況刑事案件中使用。

另外,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一)物證;

二)書證;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4樓:網友

同一案件,治安轉刑事是可以沿用筆錄的。

收集言詞證據注意事項,收集實物證據注意事項

5樓:姚吉志

一、收集言詞證據注意事項。

1、言詞證據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一般比較明顯,言詞證據所反映的案件情況存在於人的大腦之中,通過人的陳述表達出來,它雖然不像實物證據那樣是可見的,但也不像實物證據那樣處於靜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們可以主動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況,從而對案件事實起到及時的證明作用。同時,言詞證據是陳述人對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實的複述,往往能夠把刑事案件或窩事、行政爭議發生的原因、過程、後果等具體情節描述清楚,從而比較全面地證明案件事實,而且陳述人能在司法人員和有關(如、**人)詢問的引導下,補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實,澄清疑問,從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實真相。

2、言詞證據容易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出現失實的情況,言詞證據是客觀事物在人頭腦中映像和記憶的反映,它一般要經歷感受、判斷、記憶、複述幾個環節,在這幾個環節中任何乙個環節都可能會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使言詞證據虛假或失真;而且還受到言詞證據提供者是否願意如實提供證據的影響,如腖述人與案件的利害關係有可能使陳述人有意作虛假陳述。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民事、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都與訴訟的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這種利害關係就有可能使陳述人故意作不實陳譁陵述。

證人雖然一般與案件沒有利害前散關係,但也會由於證人個人的品質,或者受到威脅、利誘等外界影響而作虛假證言。鑑定人亦存在同樣的總是,故對言詞證據必須慎重,不可輕易相信。

二、收集實物證據注意事項。

1、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亂悔戚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通過科學技術和實踐簪簿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這同時說明實物證據與案件客觀事實的關聯性不如言詞證據那般明顯;而且,由於除視聽資料以外,實物證據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實的乙個片斷、乙個側面、乙個環節、乙個場景等,而不能像言詞證據那樣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對實物證據的運用中就要著力揭示實物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並注意把實物證據與言詞證據結合起來使用。

2、實物證據的種類和範圍與人類的認識能力密切相關。實物證據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載的證明資訊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類的認識能力直接決定實物證據的適用範圍和證明的準確程度。

當事人在舉證時要注意對證據的要求有哪些

6樓:彭宗輝

一、當事人在舉證時要注意對證據的要求有哪些。

1、當事人在舉證時要注意對證據的要求如下:

1)證據必須屬實;

2)證據材料為物證的,一般應提供原物;

3)證據材料為書證的,應當提供原件,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4)證據材料為檢查筆錄及鑑定結論的,應當提供原件;

5)證據材料為視聽資料的,應當提交未被剪公升首輯、加工過的原始資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拆笑歷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旅搜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當事人舉證責任有哪些。

1、當事人舉證責任;

2、人民法院舉證責任;

3、舉證責任倒置;

詐騙罪都過月了還在辦案單位是什麼意思

詐騙罪都過六個月了還在辦案單位是證據不足或現有證據不足以定罪。刑事訴訟法 第6條的規定確立了以事實為根據 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在實體意義上,以事實為根據要求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訴訟,處理案件的實體問題即有關犯罪發生 犯罪構成的各要件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必須查明事實真相併以此作為...

證人不願作證有什麼辦法嗎,法律中證人不作證是否犯法?

您好!證人不願作證,除了苦口婆心地勸說其出庭作證以外,沒有其他辦法。謝謝閱讀!法律角度來說,不願意作證,並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民事訴訟法 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

刑事案件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嗎刑事案件中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嗎

刑事案件要破案是需要很多線索的,特別是有目擊證人的話,他們的證詞會對案件告破非常的有利,也能夠幫助人們儘快的破案,將 抓拿歸案等,但是一些證人不配合,刑事案件證人不作證怎麼辦?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是知道案件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如果是在偵查階段或審查起訴階段不作證,那也沒辦法 如果其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