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在身老闆不批辭職怎麼辦,身體突發疾病需要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2022-08-24 00:21:47 字數 5451 閱讀 5590

1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休息

用黃芪熬水熱敷一下

每次一小時

中藥店有

2樓:白法伊

如果你的病是。需要休息的話,你可以找老闆好好談談。把醫院開的病病歷,叫他看一下。如果醫院需要你休息的話,我想老闆他也是他也不會不通情的。

3樓:

老闆也是,只要你把情況講清楚,他會同意的。在這說了,身體是自己的。必須要去**呀。祝你早日**。

4樓:瀋陽名仕人力資源

根據你的情況,已經不適合在辦公室辦公。把自己的身體情況、醫生的診斷證明交給老闆看一下,將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說明。這個時候強迫留在公司辦公已經沒有什麼意義。

身體不好即使留下辦公也不會有很高的工作效率,老闆應該明白這樣的道理。

建議你還是將病情好好溝通一下,即使目前離開後續相關的工作也要幫忙跟進。離職之前將手頭的工作內容理順,交接**填寫清楚。便於其他人可以迅速接手,開展工作。

相信你把這些都安排好給老闆一顆定心丸,老闆也不會不近人情的勉強你留下工作。

5樓:小一九九九

你好!首先和老闆講清楚,如果他不同意的話,找當地勞務部門進行調解去。

6樓:郭某某律師

你有病請病假呀,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保留提前三十日通知過用人單位的證據,到第三十日就可以辦手續領工資這些了,不給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

7樓:若不愛我

你可以給你們老闆說清楚你的病情啊,從你檢查出病情到現在都一個多月了,說清楚了老闆不批那就是老闆的不是了,一般情況從你遞交辭職報告起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

8樓:我abc呃

老闆善心一起大發,想為你支付醫療費用。

9樓:南昌人羅蘿

有幾乎無法堅持的疾病在身,還是身體要緊,工作可以暫時不做。

1)把醫療單據給老闆看,去多說幾次。

2)老闆還是不同意,自動離職吧,最多就是最後月份工資沒了,你這種情況自動離職心軟的小老闆也可能會給吧,不過大公司有制度約束自動離職最後月份工資沒有。

3)這點事,就不用勞動仲裁吧,呵呵!

10樓:

可以把檢查報告給老闆看,如果他執意不批准,可去勞動局起訴

11樓:巨人殺手

老闆的責任不在於病情,而在於不批辭職。勞動法規定,員工辭職是必須批准的。。。至於你的病情,應該說出來,看看是不是職業病,如果是職業病的話,對老闆和企業都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對你個人也可以獲得很多的經濟賠償。

因為職業病也是工傷的一種

12樓:逄煥君

辭職不批可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到期後可自行離開,如用人單位拒不付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勞動者自動離職的行為屬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13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身體有病不是法定隨時解除合同理由,不能及時辭職。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其中,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是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 但勞動者身體病,並不屬於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不是法定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隨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只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按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4樓:匿名使用者

2013-07-06

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不需得到單位的批准。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資及離職手續,你收集證據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5樓:軒轅雪擁

遞交辭職報告以後30天,工作一交接自己就可以走了。如果用人單位滿足勞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強制性條款,如:拖欠工資,沒有籤勞動合同,未按時足額交納社保等,你甚至可以隨時走人,並去勞動局起訴。

身體突發疾病需要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16樓:love藍嫋的宿願

拿疾病證明給他看,如果不批就問他身體出了問題是不是他一力承當。

17樓:眼就是

身上得了**病辭職被拒絕怎麼辦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辭職被拒,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身體不舒服、老闆不給辭職怎麼辦

19樓:淡水羅卜

休病假唄,休到老闆煩了,自然會解約的。

20樓:我是華仔

繼續上班,但沒能力完成工作。

想要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21樓:冰雪公主泡泡玲

勞動法就勞動關係解除有明確的定義。

無論是否簽有勞動合同,只要事實上存在勞動僱用關係,那麼勞動者只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僱傭方,遞交辭職(要有書面證明,帶時間的,就是通常意義上的辭職信)申請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闆的簽字證明,或者帶時間的電子郵件也可以做證明。如果不能提前一個月通知,要立刻辭職,那麼勞動者需要賠償公司一個月的工資作為提前解約的賠償。

在整個過程中,如果公司有任何強制力或者暴力阻止你辭職,是違法的,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然後向法院起訴(100%贏的官司)。

你的工資應按每月168小時(可能正負有幾個小時的出入)或者20.92天(有幾天的出入)進行計算,直到你最後一天,少一分錢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樓主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按你的情況,只要你沒有違反公司的規定,那麼你的官司肯定贏得。

附加一句,如果公司剋扣你的勞動手冊是沒有關係的。你遞交帶時間的的辭職信30天后就可以直接走,然後到你戶口所在地補辦勞動手冊即可,同時可以就此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老公司。

祝你好運!

22樓:遠業說法

員工想要辭職,公司可以不批准嗎?

23樓:卑安容鄭攸

將你的辭職信提前30日快遞給你的公司,郵件上註明是你的辭職信。30日後不管他是否同意,你就離職,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辭職不批應該怎麼辦,員工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你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到時候不管批不批,你都遵守了勞動合同約定,你就可以走人了。如果到時候公司不批你辭職,你走的話公司很可能不發你後面的工資,另外不知道你公司幫你買保險沒有,沒有的話到時候可以一起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返還工資和補償保險。如你所說,個人跟公司打官司還是很煩心的,一切證據...

工廠不讓辭職怎麼辦,工廠辭職不批怎麼辦?

首先,是不籤勞動合同的問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謂建立勞動關係,就是你進這家廠做工,從你進入這家廠的第一天,你就和這家廠建立勞動關係了。同時,第十條還說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進廠一...

請問我在合同期未滿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

辭職被拒,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