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現在在單位出工傷月了,工傷鑑定一直還沒有做單位叫我去上班,可是現在腿走路都痛還有點腫

2022-07-21 12:57:08 字數 5841 閱讀 2359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要到勞動部門去申報工傷

勞動部門認定後,

工傷鑑定的具體時間,勞動部門會通知你的

你也可以到勞動部門問問地

你這種情況,可以定到8級左右

勞動部門賠付10個月左右的個人工資

單位也要賠錢的

具體地要看看你所在城市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的最要緊地,還是到勞動部門申報工傷

而且你在**期間,你個人工資要正常發的

公司太過分

不要管實在不行

可以要求勞動仲裁的

2樓:天天看帖

1、首先你要確定的是,你是不是工傷,工傷只有勞動部門認定是工傷,才能是工傷。

2、怎麼賠付這個說起來就太多了

3、傷殘的級別要在工傷認定了以後,到指定的地點去鑑定的4、休息的期限,是有規定的,不是按醫生說的,也不是按單位說的算。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是等醫院出示報告證明你受傷部位傷事好後,無需再就醫時,去所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部門去申報工傷

,工傷情況由當時工傷鑑定,不是說是軟組織受傷就賠多少。

4樓:暢興公司

自己趕緊去社保辦理,單位是不會主動給你辦的。工傷是有期限的

請問一下假如我今天去做工傷鑑定了,結果還沒出來,公司叫我去上班,我是否可以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去公司

5樓:匿名使用者

您需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認定。否則,您不去上班,屬於曠工。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自工傷至傷殘鑑定作出之日止的工資。

你現在可以不上班,用人單位也要支付你的工資的。

縱橫法律網 李寧峰律師

7樓:

工傷**期未滿 ,繼續休息 。

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鑑定要求**終結,其實上不上班是你與單位的事,你不工傷就不能請假嗎,與單位多溝通的好

9樓:蔡政和

工傷鑑定應是該傷**後,由醫生開具出院證明及**結論。方可去做鑑定。如果你確認還要等一段時間才可傷愈,你應告訴醫生延遲出具**證明。

確實已**,你也應實事就是去上班,如果一下子不能在原崗位做事的,可以要求單位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手工傷大拇指骨折了,5個月一直未好,單位說給作勞動能力鑑定,但是一直沒給作,今天去單位他們說我的

10樓:baby無知的螞蟻

勞動能力鑑定是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並不是隨便找誰都可以的。

依據《回工傷保險條例》答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也可以去申請啊。。。

我出工傷都五個月.沒做工傷鑑定.廠裡講現在還沒恢復好,六個月以後才能做工傷鑑定,可是現在醫生講我右... 20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自已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

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傷殘等級可以根據診斷結論對照《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自己做個初步判斷,最終以勞動部門認可的鑑定機構做出的鑑定結論為準。

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時候解除勞動合同,都可以根據第46條規定獲得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注意,必須根據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沒有補償。

13樓:清風楊柳

朋友工傷鑑定不需要等受傷好了才做的,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在員工受傷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申報勞動局為員工做工傷認定,如果一個月之後單位就無法替員工申報工傷認定,員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申報工傷認定,超出規定時間就等於自動放棄工傷認定的權力,所以你必須做一年內到勞動局申報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之後去申請傷殘鑑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鑑定不是一次定終身的,您的工傷可以六個月後鑑定,也可以等到二次手術之後再鑑定,如果兩次都堅定了,鑑定委員會會取你較高的級別給與支付賠償,不用擔心,但是要提醒你的是,兩次鑑定的期限要間隔一年,會不會對你有影響呢,你要考慮。所以,我建議你最好是申請延時(繼續享受停工留薪期),繼續休養,待第二次手術後在鑑定更好些。希望能幫上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建議儘快進行工傷認定,以免超過一年導致無法認定。

縱橫法律網-康橋(臨沂)律師事務所-單方律師

16樓:簡簡單單

1、發生工傷後,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勞動能力鑑定與上班有沒有關係?我是工傷現在單位要求我儘快上班,但還沒有勞動能力鑑定。如果我支撐著上

17樓:韓飛律師

勞動能力鑑定與回公司上班沒有必然的聯絡。回公司上班不影響做勞動能力鑑定。

但是,勞動者已經**並且可以上班了,那麼說明也可以去做勞動能力鑑定了,所以儘快去做鑑定吧。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醫生假條你就可以一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沒有醫生假條,是需要回單位上班的。這個是不影響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的。

你好 我是16年九月份在一家單位工作一個月 發生工傷 到現在沒有做工傷鑑定, 10

19樓:左思苗

你這個是外支架固定術,應該是尺骨或橈骨存在有骨折吧?可以達到九級傷殘標準了。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註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鑑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如果需要委託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後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後會給你一個鑑定時間表(裡面有鑑定時間、地點、單位等資訊),鑑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鑑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鑑定機構出的鑑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鑑定或到上一鑑定機構再鑑定。

省級鑑定中心為最終鑑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鑑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鑑定了。

最後以鑑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你好,有工傷等級,但是單位未交工傷保險買的是團體意外險,可否向單位要求工傷走,謝謝

當然可以,單位本來就該給每個員工都買工傷保險的,是單位為了省錢才買團體意外險,這費用當然也得由單位出。你好,有工傷等級,但是單位未交工傷保險的團體意外。沒有辦法,只能自負。你好,你有工傷等級,但單位未交。工傷保險買了團體意外險。當然可以向單位要求走。團體意外險。你諮詢一下相關的法律人士。可以向單位要...

我左手食指因工傷受傷月了,但現在不能彎曲,能不能做傷殘鑑定

1 有沒有申報工傷認定,如果申報了並且認定為工傷,惡意做傷殘等級鑑定。2 如果沒喲申報工傷認定,不能做。我認為應該是可以的,如果你的食指有了終身的殘疾,也就是說,終身不能彎曲,那麼你可以去有關部門去做傷殘鑑定 左手食指受了工傷。現在不能彎曲,應該去。民政局。殘聯辦辦傷殘鑑定的。你左手是左手指因工傷受...

爸爸在工地工傷,現在勞動仲裁已經下來多月了!老闆也不給賠

先到勞動局說明情況,然後在申請公傷鑑定,直接起訴小老闆和建築公司。根據勞動法,如果發生勞動意外傷害。勞動者可以向組織申訴賠償。所以這個老闆,如果不管的話,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去申訴。來解決你的問題。看你的傷殘有多大,如果你的傷殘等級達到,你和老闆先協商,如果他不管,你先去做傷殘鑑定,然後找律師可以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