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嚴重違反了勞動法,離職,工資怎麼結

2022-04-03 09:17:27 字數 5543 閱讀 6064

1樓:王元頁

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的38條違法用工情況辭職,按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不屬於上面情況,辭職沒補償金

工資離職當天結算清,單位不結算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2樓:師太請叫我溫柔

去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帶著自己的工作時間證明材料。

員工擅自離職,工廠如何結算工資

3樓:

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寫明其違反了公司制度擅自離職。而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4樓:簡簡單單

1、員工擅自離職,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現行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的。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018勞動法是否規定工廠在員工辭職到期那天結清所有工資?

5樓:

《勞動法》中並沒有規定工廠員工辭職到期那天結清所有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沒有規定員工辭職那天結清所有工資,如果提前三十天提出了辭職,到期不批、協商不成硬是要拖發工資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要求經濟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專案、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物件、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6樓:譽運租車

《勞動法》裡並沒有你說的相關規定,但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所以公司工廠就應該在你的2月2日當天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如果沒有支付,請向你所在地區縣一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仲裁院)投訴。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不會當天結算,可以給你核對考勤的,都會按照以前結算日期結算的。

按照勞動法,提出辭職後是否可以馬上結工資走人?公司並不是按照勞動法給的待遇。

8樓:

勞動者按規定提出辭職,不會影響結清工資。但只是規定應同時結清,沒有規定為當時結清,只要用人單位在三天之內結清勞動者工資就是合法的。

勞動者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提出辭職馬上走人的情況只有如下: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否則的話,只能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用人單位應在十五日內結清工資並辦結離職手續。

如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9樓:中熙所

你可以先和工廠協商辭職,以其他理由如家裡有事等看是否能馬上結工資走人。不可以籠統的以公司待遇不合法為由,提出辭職後馬上結工資走人。

提出辭職馬上走人的情況只有如下: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否則的話,只能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單位違法而單方解除合同,結清工資,同時向勞動局投訴,或仲裁(如果不給工資的話)。

縱橫法律網 周雪峰律師

11樓:

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是違法的,你可據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同時要求立即結清工資。

12樓:找到真愛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提出離職時結清工資走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則要提前一個月提前提出離職申請,否則單位有權利追究你法律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立刻離職,你可以去仲裁部門。但是否可以立即拿到工資,要看企業的具體操作了。

一般企業每月都有固定的發薪日,你離職的時候可以結算,但不一定馬上能拿到,通常要到固定發薪日才會支付。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你的要求不高

具體你要自己談,如果不答應你可以威脅告到勞動局仲裁部門,你們工廠損失就大了

一般都會答應的

15樓:

需提前30日向單位提出離職

加班不給加班費,收集證據,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處投訴舉報

社保也是國家強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的,若單位不購買,也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處投訴舉報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在試用期嗎 如果在提前三天提出 如果沒再就要一個月了

17樓:韓倩妍

第一,離開公司一般都是在正常開工資的日子把最後你上的那幾天的工資結清的,也就是在你離開公司的當場是不會拿到錢。第二,公司是違反了勞動法的。加班是需要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更不能找藉口不給你上社會保險,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告發你們公司的。

當然最好是跟你的領導或人事什麼的好好協商,因為整個仲裁的過程比較繁瑣跟漫長,你不也就是想辭職走人嗎,那就現在提出離職,一個月後差不多也就可以走人了,相信公司也不會難為你的。如果公司還說拖欠你的工資,那樣你就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利益。

1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確定公司有否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有簽訂的,你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作出經濟補償。如沒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要是你的要求是馬上離職的話,可以和公司協商,要求結清工資離開。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話,你有兩個途徑申訴:1、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介入進行調解解決;2、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報酬(也可同時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選擇2的話,你要有心理準備,時間會拖得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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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 應該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要告他你要注意舉證 而且你如果 要跟他鬧這個工錢 和工作時間的問題 就意味著你不準備在他這裡做了 要知道一點 現在中國法律規定是一回事 下面這些個單位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 除了國有企業和大型單位 其他企業幾乎 不可能有加班費 工作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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