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司職工因大病請假能請多少天

2022-04-03 03:23:10 字數 1152 閱讀 2600

1樓:律兜諮詢3號

【醫療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

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特殊疾病】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二條規定「關於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病假工資】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公司規定不一樣,看看你們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吧

3樓:王元頁

看你工作年限,決定醫療期

醫療期內,提供醫院休假證明,單位不能解僱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工傷工司不給賠償我可以到工司鬧嗎

如果認定為工傷,並且有工傷認定書,有工傷傷殘鑑定結果,有傷殘級別,企業還是不給錢賠償,那就可以去勞動局申請行政複議,勞動局會給您做主,去企業鬧沒意義。工傷不給錢。可以到公司 嗎?不可以的。最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工傷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式進行 1 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有勞動合同時不需...

以工受傷現在家休養工資怎麼算,受傷職工因傷在家休養期間的工資怎麼發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

僱員因工受傷僱主可以解僱僱員嗎,僱員因工受傷後,與僱主簽了協議後,受傷程度更進一步嚴重了,怎麼辦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內的 四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當然不可以。還需要申報工傷等。1 ...